你好,欢迎光临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0371-55002345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官网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律师咨询为你解答雇员车祸致残,车辆挂靠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郑州律师咨询为你解答雇员车祸致残,车辆挂靠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时间:2019-04-09发布人:郑州律师

郑州律师事务所

郑州律师咨询为你解答雇员车祸致残,车辆挂靠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一场车祸造成雇主和雇员司机死亡,同乘的另一雇员十级伤残。伤残者张某向法院起诉雇主之妻及车辆挂靠单位,要求对其人身损害进行赔偿。3月15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38775元,被告高安某汽运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

郑州律师咨询为你解答雇员车祸致残,车辆挂靠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王某之夫席某购买赣ce5946号货车搞营运业务,挂靠在高安某汽运公司名下,雇请钟某和原告张某为驾驶员。2006年8月5日,钟某驾驶该货车行驶在梨温高速公路227km+500m处时,与同方向行驶的琼a09769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随相撞,造成钟某和席某两人当场死亡、乘车人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钟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席某和张某对此次事故不负责任。经司法鉴定张某右肩关节功能障碍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膀胱破裂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其劳动能力丧失13%。


法院认为,雇主对雇员在雇佣劳动中负有安全保护义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张某受席某雇请,在出车过程中因交通事故身体受到损害,且张某自己无过错,雇主应对其身体损害造成的损失负完全赔偿责任。该货车实际由席某、王某夫妻家庭经营,席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王某应对张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货车挂靠在被告高安某汽运公司,该公司为货车的登记所有人,因此该公司应对张某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据此,一审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一场车祸造成雇主和雇员司机死亡,同乘的另一雇员十级伤残。伤残者张某向法院起诉雇主之妻及车辆挂靠单位,要求对其人身损害进行赔偿。3月15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38775元,被告高安某汽运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王某之夫席某购买赣ce5946号货车搞营运业务,挂靠在高安某汽运公司名下,雇请钟某和原告张某为驾驶员。2006年8月5日,钟某驾驶该货车行驶在梨温高速公路227km+500m处时,与同方向行驶的琼a09769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随相撞,造成钟某和席某两人当场死亡、乘车人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钟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席某和张某对此次事故不负责任。经司法鉴定张某右肩关节功能障碍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膀胱破裂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其劳动能力丧失13%。
法院认为,雇主对雇员在雇佣劳动中负有安全保护义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张某受席某雇请,在出车过程中因交通事故身体受到损害,且张某自己无过错,雇主应对其身体损害造成的损失负完全赔偿责任。该货车实际由席某、王某夫妻家庭经营,席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王某应对张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货车挂靠在被告高安某汽运公司,该公司为货车的登记所有人,因此该公司应对张某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据此,一审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综合上边案件判光法律师法律咨询为你解答解雇员车祸致残,车辆挂靠单位需要赔偿。 雇员车祸致残,车辆挂靠单位有连带责任,需要赔偿。如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会有专业的郑州律师咨询在线为你服务。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律师网
河南请律师多少钱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9号楼(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西南角)新蒲大厦5楼 501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0371-55002345
服务监督电话:0371-55002345

河南哪家律师好

1163532443@qq.com

河南律师事务所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拥有最终解释权   备案号:豫ICP备12026249号-9  豫公网安备41010702003417号
友情链接: 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人民检察院   河南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政协   中国司法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