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天价”打赏主播,怎么做才能追回?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信息传播速度的不断加快,直播市场开始大热,直播市场的风靡吸引了未成年的观看,有些未成年人还不惜用父母的帐号为主播打赏,当父母发现时,自己的血汗钱已经到了主播的账号中。
5月份,一则“母亲患癌,男孩却用父亲丧葬费打赏女主播”的新闻爆出,惹得网友纷纷吐槽,近期,又有一金华市12岁孩子一月花光父母五年积蓄打赏主播。
现在的孩子学习能力那么强,家长的手机密码及支付密码又不设防,孩子便轻易就能使用父母的手机进行支付,十岁左右的孩子们花父母工资打赏主播的案例又频繁涌现。那爸妈靠打工攒下血汗钱,孩子却在直播平台一掷千金,这个钱能要回来吗?花光父母血汗钱,追款谁来负责?
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主要是看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支付的金额、是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等因素。
自然人按照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分为三类:
1、完全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民事行为能力
(1)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16—18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2、限制行为能力人——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精神病人和老年痴呆)
3、无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精神病人和老年痴呆)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的数额与该群体平均消费水平相差不大, 可初步认定为与其智力相适应,如果数额明显超出了该年龄群体一般的消费水平,进行了高额甚至是巨额的打赏,就可直接认定为与其智力不相符合。打赏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监护人有权根据《合同法》第58条请求平台和主播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
未成年人打赏的事件时常发生。除了有直播平台监管不力的原因,还有父母的责任。未成年人尚处于成长发育阶段,极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家长要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消费观。要让他们尽可能远离电子设备,远离负面信息。平时也尽可能避免手机绑定大面值的储值卡。直播平台应当做好监督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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