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履行判决,这名男子很嚣张……近日,稷山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
2013年10月刘某向某物流公司分期购买价值220000元运营车一辆,12月份经物流公司同意,刘某将车辆转让给苏某,车辆由苏某经营,分期付款的权利义务也由苏某承担。
至2014年10月,苏某未按期支付车款及利息。物流公司催要多次均无果,只得将车辆收回,并以市场价出售来抵顶部分车款及利息,但仍欠车款35732.45元。之后虽多次催要剩余欠款,但苏某总以各种理由拒绝还钱。
物流公司遂将苏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苏某立即支付车款35732.45元及利息。法院判决生效后苏某仍消极履行义务,物流公司无奈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依照程序对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报告财产、发出限制消费令等因未查询到苏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多次传唤苏某均未来到法院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隔段时间便会网络查询苏某财产每次执行大行动都会将苏某列入执行名单中前往苏某家张贴传唤单、向村民打听苏某去处等等
直至2019年8月6日,一次日常查询中,执行干警偶然发现苏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便立即将本案恢复执行。安排小组人员再次多方寻找苏某,同时对苏某继续采取冻结、划拨财产,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在一系列强制措施下
苏某慑于法律的威严,最终被传唤至法院。虽被传唤至法院,但他仍是抱着不准备全部履行义务的心态,于是执行干警耐心对其进行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将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并安排苏某与物流公司再次进行调解。面对执行干警和申请人,苏某态度蛮横,对申请人污言秽语,甚至准备拳脚相向。
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苏某采取拘留措施,苏某这时才冷静下来,连连对申请人及执行干警道歉,并承诺马上还款,于当天将剩余欠款全部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
执行过程中,任何规避执行的举动,都是徒劳的,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将穷尽执行措施,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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