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加班承受不住崩溃大哭!职工到底有没有权利拒绝加班?
【连续加班崩溃大哭】
11月18日,湖北武汉,一女子坐在地铁站过道内,陈晨发现后上前询问。但女子一言不发,陈晨:“想安慰她,摸了一下她的头,她突然抱着我崩溃大哭”。
经了解,女子已连续加班1个月,现在工作做完,她不知道应该干什么,又怕回家哭吓到女儿……
看到这小编不禁感叹生活不易啊!问题来了,公司这样安排连续加班是否涉嫌违法?
公司连续加班是否违法?
这要看公司连续加班时间加起来是否超出36小时。
1、用人单位加班应征得劳动者的同意,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劳动者加班,每月不超过36小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
3 、劳动者加班,单位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4、你们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免费。
职工有权拒绝加班吗?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工作,称为加班加点。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本文来自微办案法律讲堂,如有问题,请联系小编删除。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会有专业的法律咨询律师在线为你解答。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电话:15038292345(微信电话同步)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5层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9号楼(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西南角)新蒲大厦5楼 501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0371-55002345
服务监督电话:0371-55002345
11635324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