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被人顶替工作23年,冒名顶替怎么判刑?据媒体报道:冒名顶替退伍军人仵瑞华档案者已被警方控制,民警受县纪委委托正在对其进行问询。类似被冒名顶替的新闻以前有高考招生时顶替他人的姓名上学,但没有想到有人在安排退伍军人复员工作的时候也会动起冒名顶替的脑筋。
那么,冒名顶替是违法还是犯罪?
我国刑法中并无冒名顶替罪这一罪名。
以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为例,冒名顶替所窃取的表面上是姓名,实际上是盗用他人身份名义,其危害性不局限姓名,而是整个身份信息。故在刑法上,现在虽然没有“顶替身份罪”,但其冒用手段如涉及伪造户籍、身份证的,则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在民法上,应当认定为侵犯个人身份权(包括并不限于姓名权、受教育权,还包括其他各种身份权,譬如银行贷款名义、个人信用等),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注销冒名身份、恢复真正身份,赔偿损失等。冒名者所获得各种国家许可,譬如公务员资格、教师等,是欺诈取得,应予以撤销。
冒名顶替案的性质可分三个层次。在民法层面,冒名顶替无疑侵犯了被冒名人的姓名权;在刑法层面,如果利用冒名顶替从事诈骗活动,则可能上升为犯罪行为。冒名顶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时有发生,冒名顶替的有的是同车的证人。冒名顶罪案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作假证包庇犯罪分子,其目的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
相关案例:
2015年5月30日19时许,被告人的弟弟(已判刑)在抚远县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被告人为了使其弟弟逃避法律责任,找到另一名被告人李某,让其冒充顶替肇事司机,李某同意。
在抚远县人民医院,被告人姜某让李某穿上其弟弟肇事时所穿带血迹的衣服并告诉其车辆肇事前的行驶路线,李某电话报案并在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称自己是肇事者。在抚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侦查期间,被告人的弟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李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均已构成包庇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姜某、李某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二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公诉意见予以支持。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姜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本文来自华律网,如有问题,请联系小编删除。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会有专业的法律咨询律师在线为你解答。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电话:15038292345(微信电话同步)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5层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9号楼(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西南角)新蒲大厦5楼 501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0371-55002345
服务监督电话:0371-55002345
11635324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