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遗失被冒用!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身份证被冒用怎么解除?
得知身份证被冒用,使用身份证核查系统查看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在公安部系统是否存在正常,以确定自己的身份证是否还能正常使用;
查询自己的身份证在银行是否有信用不良记录,以免影响以后自己在银行办理业务;
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在公安机关调查并证实身份证被冒用后,开一个身份证曾被冒用的证明;
由公安机关协助,通过银行、社保或者其他审核机关联系到冒用者,并追究审核单位和冒用者的责任,并责令他们更改信息,并由公安机关给予经济处分。
冒用他人身份证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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