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借钱这件事想必大家一定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朋友、亲戚等找我们借钱,出于必要我们都会留存一张借条作为以后的凭证。那如果有人虽然打了借条,但是却跑路了,这种情况属不属于诈骗呢?
当事人提问:对方打了借条后跑了,算不算诈骗?
律师解答:不一定属于诈骗,属于民间借贷纠纷。
出借人和借款人就借款达成合意,形成借款关系,借条就是重要的债权凭证。借款后,借款人由于自身原因,没有能力一次性或者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逾期利息等)。
那什么情况下才构成诈骗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上面律师的讲解,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不能简单将借款后跑路等同于诈骗,更不能简单认定为诈骗罪。要看借款时对方是不是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有没有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来借款。所以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且你手中有对方亲笔签名的借条,可以以该借条为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欠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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