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0371-55002345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官网
 
首页 > 新闻中心 > 今日话题:垃圾放在自家门口,违法了吗?

今日话题:垃圾放在自家门口,违法了吗?

时间:2021-09-24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免费法律咨询-郑州律师咨询-郑州律师在线咨询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邻居#

很多小区住户都有这样的居家行为:把家里的垃圾放在门外... ...


640.webp.jpg


很多人觉得自家门口就是自家的区域,放个垃圾没什么,其实不然,门外属于公共区域,而公共区域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小陈的邻居最喜欢把垃圾放在门口,尤其是厕所垃圾、厨房垃圾异味最重,不封好就放门口简直就是“生化武器”,严重影响了小陈一家的出入。小陈前去和邻居商量,可邻居却说“垃圾放门口又不是不丢,只是等一会再丢,而且门口属于私人区域,放点垃圾怎么了?”

640.webp (1).jpg

把垃圾放在门口的行为到底应不应该?

回答是:不应该


楼道等公共区域是业主共有的,如果每家每户都占用一点,不仅仅是影响到美观,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那些遇到的常见行为




垃圾扔门口却又不及时丢掉

生活中总会有这么一些懒人,他们懒得下门扔垃圾,把垃圾堆在门口后又不及时拿去扔掉。那些厨余垃圾、易腐蚀垃圾会招惹来蚊虫、苍蝇,散落出来的汤水,让本来洁净的楼道变得一塌糊涂。

640.webp (2).jpg

有些小区楼道有保洁员打扫,有时会帮业主清除垃圾,但是不能因为有人打扫,就不管扔在门口的垃圾了吧!建议业主提高自身素质,保持楼道整洁,及时扔垃圾。



把垃圾放在别人家门口


不知道大家遇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有一些人为了贪便利,堂而皇之地把垃圾放在别人家门口,特别是同层楼道两家门口挨得近的,最容易出现这种行为。甚至还有这种情况:你把垃圾放我门口,我也把垃圾放你门口。

640.webp (3).jpg

邻居有时候为了和睦相处,会好言相劝,写上温馨提示小纸条贴邻居家门口,但是耐不住有些人脸皮厚,仍旧我行我素。遇到这种情况,吵架不能解决问题,建议找物业投诉或者拨打消防电话。



垃圾不封好就放门口


厕所垃圾、厨房垃圾异味最重,不封好就放门口简直就是“生化武器”。建议做法是:将垃圾封好后放门口,但要及时扔掉,不要长期堆放!



垃圾阻碍楼梯通行

很多人喜欢把快递盒、纸箱放在门口,特别是比较大的纸箱,但这占用了公共区域,阻碍了通行。大型垃圾、杂物不要放在门口,如果觉得放家里占用家庭空间,最好的做法是:及时下楼扔掉!
640.webp (4).jpg

如果某些业主在楼道堆放杂物,不听物业管理,我行我素,是一种违法占用公共空间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道路通行权和相邻关系,其他业主和物业公司可以对其进行起诉。



家门口堆放垃圾违反了哪些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一、任何住户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消防公共通道,禁止将杂物等私人物品存放于楼层公共通道内


二、不得将生活垃圾堆放在楼道内,必须袋装后丢弃到楼下的垃圾桶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640.webp (5).jpg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图片

   自家门口不是垃圾桶,因此,门口不要堆放垃圾,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扔掉。常见的门口放鞋架,放拖把,或者其它杂物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保持楼道整洁,利己利人。


 
河南律师网
河南请律师多少钱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9号楼(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西南角)新蒲大厦5楼 501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0371-55002345
服务监督电话:0371-55002345

河南哪家律师好

1163532443@qq.com

河南律师事务所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拥有最终解释权   备案号:豫ICP备12026249号-9  豫公网安备41010702003417号
友情链接: 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人民检察院   河南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政协   中国司法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