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法律所案件展播
—蔡红颖律师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是光法律所的蔡红颖律师经办的一个典型案件。近日,交通事故受害者单女士的儿子不辞辛苦从外地赶来,特向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赠送了一面锦旗,感谢律所和蔡红颖律师对其母亲交通事故案件提供的法律帮助。
72岁的单女士与张某发生交通事故
还能否主张误工费?
赔偿数额该如何考量?
一起来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案情回顾 争议焦点 判决结果 经审理,法院认为 单女士虽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但在事发前具有劳动能力 证据资料充分 本起交通事故造成了单女士误工费损失 对于该项主张,依法应予支持 判处原告赔偿单女士 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共计9万余元 律师心语 超过退休年龄受害人的误工费损失不应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70条第1款规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法律并未禁止超龄劳动者参加劳动,本案中,单女士通过劳动获取报酬维持其正常生活,符合目前我国老年人养老的实际情况,应当得到司法实践的肯定。超过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的误工费请求不应当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 每一面锦旗,承载的都是当事人对律师工作的认可与肯定,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坚持律所文化,以“做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宗旨,不断为更多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蔡红颖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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