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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未戴安全帽受伤,自己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呢?

时间:2024-08-16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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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年5月,原告李先生经人介绍,来到被告某劳务公司承包的工地上从事杂活类辅助性工作。不幸的是,同年10月10日上午,李先生在作业过程中因钢管摆动被挤下卡车,导致左侧髋臼及耻骨下支骨折,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住院54天,共花费医疗费3万元。事故发生后,某劳务公司虽垫付了全部医疗费用,但对于后续赔偿问题却迟迟未能解决。

 

 

办案经过

 

 

面对复杂的案情和艰难的维权之路,李先生找到了我所的刘高卓律师。刘律师迅速介入,详细了解了案件经过,并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他首先收集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医疗记录、工地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和说服力。

 

同时,刘律师敏锐地注意到,某劳务公司将劳务工程违法分包给了没有资质的霍,这一关键信息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重要基础。此外,他还发现某劳务公司李先生投保了“敬业福”员工意外保障计划,这进一步拓宽了赔偿渠道。

 

 

 

 

**三、庭审过程**

 

 

 

庭审过程中,刘高卓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针对被告方的抗辩逐一进行了有力反驳。他强调,霍作为接受劳务一方,未对劳务者的劳动安全尽到充分的注意和监管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李先生虽未佩戴安全帽,但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过错应适当减轻责任比例。

 

针对某保险公司的抗辩,刘律师指出,虽然某保险与原告之间为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但根据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保险公司应承担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及住院补贴。同时,他驳斥了保险公司关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属于承保范围”及“就诊医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抗辩理由,认为这些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且未对投保人进行明确说明,应属无效。

 

 

判决结果

 

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刘高卓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原告李先生承担10%的责任,被告霍承担90%的责任,并连带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李先生各项损失共计49704.47元。同时,判决某保险公司向李先生支付住院补贴5400元。

 

 

 

**五、律师说法**

 

 

 

 

本案的胜利,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维护,更是对违法分包行为的有力震慑。”刘高卓律师在案后表示,“作为律师,我们不仅要精通法律,更要心怀正义,为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秉持这一信念,为更多劳动者争取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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