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5 月,姚女士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并在该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面对高达四万余元的损失,她原本以为只能自行承担。然而,2024 年 2 月,姚女士参加了我所开展的普法活动,从中了解到,即使作为全责方,她仍有可能获得无责车的无责赔付。于是,她当即决定将案件委托给我所张明月律师。
张明月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向姚女士了解了基本案情,并迅速着手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然而,在调查过程中,张明月律师团队发现缺少无责车的保险单。随后,律师团队尝试与无责车司机联系,希望其能向所驾驶车辆的投保公司报案,但司机却百般推脱,不愿配合。
尽管多次沟通均无果,张明月律师团队并未放弃,他们前往处理本次事故的交警队,成功调取了无责车的保险单。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该保险单显示在事故发生时,无责车已脱保交强险,这意味着无责赔偿责任将由无责车车主个人承担。
随后,张明月律师将无责车主诉至法院。开庭时,无责车主未到庭,并认为此事与自己无关。但张明月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以清晰、有理有据的方式向法官阐述了案件关键事实及证据。
最终,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据我方举证,判决被告赔偿姚女士无责损失 19800 元。判决生效后,无责车主仍拒绝配合履行生效判决。此时,杨家琦律师执行团队介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责车主。在执行过程中,无责车主态度强硬,直至其所有账号被查封后,才将赔偿款全部支付给姚女士。至此,本案圆满解决。
**律师说法**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张明月律师和杨家琦律师在案件尘埃落定后,感慨道。本案中,姚女士的经历再次提醒我们,面对交通事故,即便是全责方,也应了解并善用法律赋予的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对于交强险的投保问题,车主们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勿因一时疏忽或侥幸心理,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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