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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帮工致被帮工人伤残,责任由谁承担?

时间:2024-10-18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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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3年5月10日下午,徐某(被告)陆某(原告表哥)的介绍下,前往明先生(原告)所经营的羊肉加工坊,对明先生购买的羊肉切片机进行检修。不幸的是,在检修过程中,明先生的左手被机器切伤,随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明先生在医院住院治疗16天,被诊断为左手食、中、环指离断伤,期间花费医疗费共计50,571.21元。事后,明先生的伤残等级经鉴定为九级。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如何界定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二是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律师办案过程

张明月律师,作为原告明先生的代理律师,自接手案件之初便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制定了详尽的诉讼策略。证据的收集与法律关系的准确界定对于案件的成败至关重要。

在张明月律师的专业指导下,明先生向法院提出了临床司法鉴定的申请,旨在对明先生的伤残等级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权威鉴定。2023年11月10日,法院接受了明先生的申请,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专业鉴定。11月24日,该司法鉴定所出具了鉴定意见书,明确明先生的损伤构成九级残疾,并具体评定了误工期为90日、护理期为90日、营养期为60日。

在办案过程中,张明月律师不仅深入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还仔细分析了明先生的陈述及现有证据。她指出,承揽关系需满足三个条件: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承揽人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然而,明先生虽声称本次维修是有偿的,却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来支持这一主张。结合被告的说法,张明月律师高瞻远瞩地预测,庭审的结果很可能是认定双方之间构成无偿帮工关系。为此,她精心准备了相应的诉讼策略,以确保即使在这一不利条件下,也能为原告争取到公正的赔偿。

在责任划分方面,张明月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指出被告明知自己不具备修理机器设备的资质,缺乏相应的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仍然贸然进行检修,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认定原、被告之间成立无偿帮工关系,并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酌定明先生对自身损失承担50%的责任,被告承担50%的责任。明先生各项损失合计为355,886.13元,被告应赔偿明先生177,943.07元。

 

律师说法

张明月律师表示,本案中,虽然明先生与被告之间存在无偿帮工关系,但被告在明知自己不具备修理资质的情况下进行检修,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明先生作为设备所有人,也应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张明月律师强调,无论是帮工人还是被帮工人,都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工作,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在本案中,张明月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她不仅为明先生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关于安全责任和法律关系界定的典型案例。通过张明月律师的努力,明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同时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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