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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说:被猥亵了是自己本身有问题。

时间:2019-09-05发布人:郑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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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说:被猥亵了是自己本身有问题。受害者有罪论是基于人类本能的认知偏差,偏颇的,非理性的逻辑。简单来说,有些人习惯性谴责受害者,他们相信一切都是事出有因,受害者一定做了什么事情才会被害。

之前空姐遇害案发生后,网上还有这样的声音:“平时不穿得那么暴露,怎么会遇到性侵?”

女孩晚上遭到侵犯,会有人说:“体面人家的女孩不会9点还在外面闲逛”

某个学生被同学欺负,老师说:“为什么他不欺负别人就欺负你?”

为什么“受害者有罪论”会甚嚣尘上,它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等思想观念无不给“受害者有罪论”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正是在这种思想观念的影响下,当人们面对某个受害者时,首先不是对其抱以同情,而是将受害者“扒”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看受害者是不是一个纯粹的、清白的、毫无过错的受害者。

2019年8月23日,浙江杭州。一个17岁的少女站在复兴大桥的桥边,试图跳钱塘江轻生,被消防员救下后,24日晚,女孩再次站到大桥上试图轻生。

由于长期的心理压力,导致佳佳无法流利跟人交流,消防队员请来了心理医生,对她进行了心理疏导,在医生的耐心开导下,佳佳在笔记本上用简单的文字和符号表达自己的痛苦和委屈。回答那天下午那件不堪回首的往事,她用颤抖的手写下“校服,血,疼”。

事情发生在两年前,佳佳正在读高二,考试过后,班主任以分析成绩为由,将她单独叫到了办公室,然后班主任对她进行了猥亵。而在事后,班主任还曾恐吓她:“不准告诉家长。女孩胆小,又怕自己的名声毁了,在学校里会受到另眼看待,所以选择了沉默。

妈妈说:被猥亵了是自己本身有问题。

但是心理的阴影一直挥之不去,于是侧面的“暗示”了母亲一下。跟母亲谈到一些此类的新闻事件时,说到其他女孩遭遇猥亵的情况,母亲的态度令她陷入了彻底的绝望:“那一定是女孩自己的问题”。

女孩子“下意识”的明白:“我不能告诉别人这个秘密,连我的母亲都觉得这是女孩的问题,其他人肯定会觉得我是一个不自爱的女孩。”长达两年的心理阴影,母亲的冷漠态度,成为了压垮女孩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心灰意冷之下,女孩选择了轻生。

所幸,消防员及时发现,挽回了这个花季少女的性命,故事悲剧的开头,万幸,没有以悲剧结尾。

2013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对于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从严处罚情节的认定做出了明确规定:

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

(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5)猥亵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6)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

(7)有强奸、猥亵犯罪前科劣迹的。

人生漫长,难免会遇到几个人渣,总是会碰见几件糟心的烂事。但你要明白,错的不是你,是他们!遭到猥亵,遭到性侵,一定要勇敢说出来,跟父母说,父母羞于颜面不愿声张不肯帮你,你就报警,报警无效的话,你就找律师诉诸法律。

记住,不管这世间冷漠到何种境地,但是永远至少还有一半的世人,是善良的,他们不会坐视不管你受得委屈和伤害。天下之大,总有能说理的地方,世界之大,总有能讲法的法庭。

你不能懦弱的、逃避的、稀里糊涂的就选择了自杀,你不能把这个世界,轻易的就拱手相让给那些烂人。

以上就是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线为你带来的关于侵犯未成年人的法律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会有专业的法律咨询律师在线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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