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律师咨询在线:公司变相收取办公用品费用该怎么办?小吴今年7月在成都的王府井百货某专柜入职,根据王府井百货的规定,新员工需要实习一个月以上才能参与考核转正,在实习期间需要办理临时工牌,公司每天收取两元的临时工牌使用费,小吴对此很不理解,“工牌难道不是公司应该给员工提供的办公用品吗?为什么要收取2元钱一天的使用费呢?”
小吴在入职王府井百货之前曾在四个商场工作过,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之前办理工牌只是要交押金,离职押金全退,从来没说听过这种上一天班就要扣两块钱工牌使用费的事。”小吴说,公司规定,转正之后工牌就不再交使用费,但是转正条件是办理临时工牌满1个月以上且通过卖场楼层分布考核,“也就是说至少要给一个月的钱,如果考核没过还要继续交钱。”
“其实交的钱不多,我只是觉得这个规定不合理,我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小吴说,虽然看起来每个员工只收了一点钱,但是这么多员工,算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小吴曾找相关工作人员交涉过,但是工作人员表示不办理临时工牌就不让上岗,工作人员表示该项收费虽然名目上是工牌使用费,但其实还包括公司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律师看法: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认为属违法收费,应责令退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罚款和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2元的工牌费/管理费虽然从名义上与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的押金有所不同,但2元钱/天的工牌费/管理费,几个月的试用期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该用人单位有偷换概念,巧立名目,变相向劳动者收费的嫌疑。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以上就是郑州律师咨询在线为你解答的关于公司变相收取办公用品费用该怎么办。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会有专业的法律咨询律师在线为你解答。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QQ:1163532443
电话:15038292345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5层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9号楼(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西南角)新蒲大厦5楼 501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0371-55002345
服务监督电话:0371-55002345
11635324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