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律师:耍假结婚这种小聪明,当心人财两空。我国很多权益都是跟家庭、跟户口挂钩的,户口的变迁就意味着一些权益的变化。比如说土地权益,随着婚嫁的户口变迁也会有所变化,而拆迁时的赔偿就是根据户口来的。有的人为了得到拆迁赔偿就开始“假结婚”或者“假离婚”来实现户口迁移,以获得土地及赔偿。但这样自以为聪明的“假离婚”实际上是在给自己埋下一颗炸弹,贪小便宜吃大亏!
案例:
张先生与李女士是一对夫妻,双方名下有一套共同房产,后来双方为规避限购,决定假离婚再买一套房产,于是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协议约定现有的夫妻共同房产归李女士所有,其他储蓄均归张先生所有,这样张先生就可以买套好一点的房产,完成后两人再复婚。但随后张先生买了房子,两人却迟迟没有复婚,甚至没过多久,张先生竟然与他人再婚了,李女士因此起诉了张先生。
李女士认为她与张先生明明是假离婚,离婚就是不做数的,并且在协议中为了购买房产,除了老房子外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张先生,这是不公平的。因此,李女士认为该“假离婚”是无效的,张先生与他人结婚是违法的。
那么,这样的“假离婚”是否有效?婚姻关系有没有自动恢复的说法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5条规定,男女双方是否离婚是以办理离婚证为准的 在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的说法的,因此离婚后,男女双方没有自动恢复婚姻关系的说法,双方若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话,也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而至于因“假离婚”签订的不公平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在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虽然基于“假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不公平的,但是签订协议时对财产分割是自愿的,因此离婚协议是有效的。
在此要提醒大家,“假离婚”的方法用不得,这类涉及到权益、财产的协议签订还是要谨慎,因为后来再想要撤销或变更协议内容来维权确实存在较大难度。即使夫妻两人间没有“假离婚”变“真离婚”,一旦被查出利用“假离婚”骗去利益,不仅要归还非法所得,还可能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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