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什么时候可理赔,人身意外险赔偿给谁?在现实生活中因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形是非常多的,所人很多人会购买保险,预防人身损害的出现,如果发生意外的,保险公司就需要赔付。
春节前,打算去旅游的王小姐临时抱佛脚买了份保险,她选择的是一年期的综合意外险和意外医疗费用保险。如今她平平安安地回来上班了,可是因为当初买得匆忙,也没搞清楚自己的保险在今后一年时间里,还会给自己带来哪些保障?
在保险的大家族里,意外险是最平民化的一位成员。保费低、保额高,是它的特点,一般来说,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是0.2%,意外医疗费用保险的费率是0.3%,也就是说,花200元可以买到10万元保额的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花15元钱就能买到5000元保额的意外医疗费用保险。因为价格便宜,人们很容易接受它,但是到了发生事故的时候,也常常产生纠纷,到底什么是意外,要伤害到什么程度才能获得保险理赔呢?
保险合同告诉我们,“综合个人意外伤害险”的主要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赔付;而“意外伤害医疗险”通常为附加险,其主要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但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对待。我们选择一些情节特殊的案例,请业内专家分析赔与不赔的原因,便于读者今后理性投保、有效理赔。
投保意外险时,市民要特别注意免责条款。由于投保人不很熟悉保险条款,在投保时也没有被详细告知,导致了一些免责条款中包含的意外事故发生后,无法进行理赔。比如从事高风险运动项目的人如果在运动中意外伤残,则保险公司无法理赔,而如果仅仅是一项高风险的娱乐项目则可以申请赔偿。
理赔时效是第二个注意要点。投保人在遭遇意外事故到要求理赔之间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如果超过时限,即使符合意外伤害事故的条件,保险公司也是拒绝理赔的。
依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意外险赔偿给什么人,要依据签订的保险合同而定,人身意外赔付的对象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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