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我们暂称他为小J。
小J的父母在他5岁的时候就去了外地做生意,所以小J打记事起都是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他记忆里有着爷爷牵着他时,手心里厚厚的老茧,有奶奶在盛夏时那把不停歇的蒲扇,如果问小J你最爱的人是谁,他一定会不假思索的说爷爷奶奶。
奶奶的去世给了爷爷很大的打击,小J怕爷爷一个人呆着多想,曾一度从单位请假回到老家,陪着爷爷度过那段爷孙俩提起奶奶就会鼻酸的日子,小J回单位前,爷爷交给了他一本老相册,里面的照片已经有些开始泛黄,小J的爷爷交代小J务必好好保管这个相册,不可遗失。
去年6月份,小J的爷爷也离世了,一周后,小J在翻看相册时意外发现里面有一份爷爷奶奶在2017年写的遗书,上面写着二老愿意将名下的房产全部赠予小J,落款有二老的签名和手印。小J看到后告诉父亲Z先生,表示愿意接受这份遗赠,但父亲觉得如果当即告诉姑姑Y女士,恐怕会影响家庭和睦,便打算日后找合适的机会再公开。
今年4年初,姑姑Y女士的向父亲Z先生提出要卖掉房子,小J一家并不想卖,便说出二老生前还有份遗书,将名下房产赠予了儿子小J一事。Y女士知道后非常生气,认为遗书是无效的,二老名下房产应法定继承。双方意见不一,僵持不下,小J便来到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普法时刻:
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只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
但是,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下“遗赠”和“遗嘱”的区别,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主要体现在遗嘱和遗赠的“接受人”是不一样的。
遗嘱:是订立遗嘱人将遗产给到法定继承人。遗嘱以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遗赠:是指百年之后将遗产交给非法定继承人,包括除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任何自然人、国家或团体。
遗书虽然是遗嘱形式,但事实上是一种遗赠。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的方式将遗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受遗赠人应当在法定时限内通过口头、发函、办理公证、提起诉讼等方式,向继承人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且须留有证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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