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是!校园暴力不是犯错,是犯罪!坏人不是凭空产生的,不是纯洁的小孩一夜间就变成了坏人,如果对小孩子的恶不加以教导和修正,任凭其自由发展,迟早有一天,这些“熊孩子”会成长为冲动自私的大人。
上周太原师范学院大二女生自述遭受校园暴力事件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我们所主张的“性善论”似乎正在被一起又一起的恶性事件挑衅。
从事情曝光到再次发帖,不到10小时,受害人改了说辞,并说自己所说的校园暴力只是室友之间的打闹玩笑过了头。
事件终究没有盖棺论定,也不知道事件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只是对于芝芝所说“玩笑过头”,我并不认同,在我看来那很可能是基于某种压力下的一种妥协,玩笑从不是为恶的理由。
「校园暴力」是近年的新事物吗?
并不是。
但其它的,“隐蔽型”的欺凌倒也见了不少。
大概每个班级都会有一个被所有人恶意排挤的孩子,初中的时候,班里有个姑娘横向发展比较严重,总有人欺负她,要么桌子推倒,要么扔她东西,再或者当面向她丢垃圾或者起一些难听的外号,甚至后来开始排挤,当众侮辱。
或许在施暴者心里,这不过是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一点小乐趣。
然而,对于受害者,你永远不知道他承受了些什么。
《奇葩说》第五季中,一向冷静理性的黄执中讲述了自己在小学时期遭受的校园暴力:
班上的同学会趁我下课不在的时候,把我的饭盒拿出来,把那些可乐或汽水或者我带的饮料倒进去,然后合起来,当我中午很期待的要打开饭盒吃饭的时候,里头是一团浆糊。
正是由于小学时的这段经历,对他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黄执中说,他特别不喜欢小孩,而且一辈子也不会生小孩。
校园暴力带给黄执中的伤害,成了他一辈子都无法填满的空洞。
伤害永远是伤害,没有一丝半点的正面价值。
2016年,儿童节这一天,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的一名初中学生陶成鹏,喝下一整瓶剧毒农药,结束了自己年仅15岁的生命。
在整理孩子遗物的时候,家人意外发现了陶成鹏留下的三封遗书,其中一份遗书是写给老师、父母和弟弟的,在这份血迹斑斑的遗书上他写道:你们的学生、孩子、哥哥对不住你们,我因受不了几名同学的欺凌,所以选择离你们远去了。
可问题是被欺凌者的自杀,不会对欺凌者产生任何影响。
就像《非自然死亡》中三澄美琴说的那样:他们一定会转学,改名,开始他们崭新的人生,彻底忘记你的死,开开心心地活下去,他们也丝毫不会感受到,你的痛苦。
最坏的是这些校园暴力受害者,因为校园暴力,在最应该获得安全感的时候被恐惧包围。
于是自卑、恐惧、绝望、不安、焦虑、抑郁将会伴随这个孩子的一生,即便是长大成人,成家立业之后。
打心底里不自信,打心底里对世界恐惧,是很多校园暴力受害者最大的控诉。
这些负面情绪围绕着他们,严重的甚至会让他们做出伤害自己的行为。
倘若我们的孩子遇到校园暴力应该怎么办?
一、研究表明,受欺凌者多属于气质柔弱类型学生。如果遭遇校园暴力,请逃告诉他你们的态度。
1、教会孩子如何用非暴力手段去处理问题,并且当他们这么做时,给予及时的肯定和表扬。
2、告诉你孩子没有任何人有权利伤害你,或者让你感到难堪,所有不友善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
3、和孩子做好日常的沟通,积极询问和倾听孩子在学校参与的社交活动,和同学的互动,以及所遇到的问题。
4、家长要对校园暴力持有严肃的态度。很多孩子对于讲出自己遭受的暴力感到尴尬,你也许只有那么一次机会去介入和帮助。
5、当你看到有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都要立即制止,即便当你的孩子是施暴的一方。
6、不要在事后才采取淡化事实的处理法,不要只是简单地安慰“这没什么”“这回让你更坚强”。
7、直接告诉孩子爸爸妈妈永远都是自己坚强的后盾和支持者。要明白寻求父母的帮助,是孩子们感到最安全、最放心、最舒服的方法。
8、绝对不要鼓励你的孩子回击报复!以暴制暴只会带来更多不可控制的问题。
二、社会全员持续关注校园暴力事件,不让法律成为未成年犯罪的保护伞
令人难过的现状是,我们想保护受欺凌的孩子,但是犯罪者也在利用法律逃避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这几乎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借口与保护伞。
所以,我认为如果对未成年重大刑事犯罪宽容,就是对我们守法的大多数残忍。
在此我希望可以适当的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出修改,如果对未成年重大刑事犯罪宽容,就是对我们守法的大多数残忍。
其次对学校放权,从学校、家庭、社会三方着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
如果未成年人没有被教育正确的观念,导致走上歪路,又清楚的知道自己做任何事不会受到惩罚,这对于任何人而言都是一颗定时炸弹。
最后才是法律,作为保障,法律应该是笼子里关起来的猛兽,守法的人不把手伸进笼子,安然无恙。
不守法的人,擅自伸进笼子被咬伤,怪不得谁,哪怕他是个孩子。
以上就是郑州律师对于校园暴力的回答,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会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在线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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