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财产保卫战中,一审败诉绝非终点。我所张茜雅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与敏锐洞察力,精准剖析案情,高效组织取证,成功推翻一审不利判决,为委托人王女士全额追回夫妻共同财产122,666元,以无可辩驳的铁证捍卫了法律尊严!
一、基本案情
委托人王女士与成某于2017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特别约定。2023年11月,成某与李某建立恋爱关系,而李某当时自身也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离婚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且证据表明,李某至少在2023年10月左右即已知晓成某与王女士的夫妻关系。 此后,成某长期通过“臭宝”、“呆呆”等五个微信账号频繁向李某转账。
王女士发现后,愤而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承担诉讼费用。一审法院虽认定成某的赠与行为无效,但以成某刻意隐瞒已婚事实、李某系“被欺骗”为由,仅判决李某返还64,312元。
这一结果令王女士深感不公。在经历痛苦抉择后,她决定继续维权,在朋友推荐下委托我所代理二审。律所经审慎评估,基于对张茜雅律师专业能力的充分信任,最终指派张律师代理此案。
二、律师办案过程
张茜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深入研究一审材料,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
为查明李某是否确属“善意受赠人”,团队首先前往当地派出所,成功调取2024年11月的一份关键出警视频。视频清晰显示,李某曾亲口承认在2024年春节过后,已多次从成某朋友处得知其有家室。然而,知晓此情况后,李某仍继续与成某保持往来,并持续接受其大额转账。这一证据直接证明李某并非如其在一审中所称的“被欺骗”,而是在知情状态下接受了赠与。
此后,团队进一步从李某前夫处获取了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记录显示,李某早在2023年12月就已知晓成某已婚,并曾要求成某不再打扰其本人及女儿生活。此证据有力佐证了李某在双方交往早期即已知悉成某婚姻状况,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结合李某自身在2024年2月23日前仍处婚姻状态却与成某发展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其行为明显违背道德与公序良俗。
针对一审法院未予认定的部分转账,张茜雅律师团队前往腾讯公司依法调取证据。调查结果证实,昵称为“呆呆”的微信账号,确系李某实名注册并绑定其银行卡使用。该账号在2024年6月至7月间共收取成某转账15,480元。此笔款项为一审中遗漏查明的赠与金额。
三、案件结果
在张茜雅律师团队提供的确凿证据和有力论证下,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成某擅自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李某的行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李某因此取得的赠与财产理应全部返还。一审法院认定李某仅需酌情返还部分款项的判决不当,依法应予纠正。
李某在自身婚姻存续期间与成某发展不正当关系,且早已知晓成某已婚事实,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对于成某赠与的款项,李某未能提供合理解释,应当全额返还。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如下:维持一审关于赠与行为无效的认定;撤销一审关于返还金额求的判决;改判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女士返还人民币122,666元。张茜雅律师团队成功为王女士争取到更为公正的结果,实现了全额追回。
四、律师说法
张茜雅律师指出,在涉及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案件中,法律明确保护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均自始无效。此类案件的难点往往在于厘清各方过错程度及关键证据的收集与认定。
张律师建议,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应注重留存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知情人的证言等),以便在权益受损时能够有效维权。同时,本案也警示公众,在民事活动中必须恪守法律与公序良俗。任何试图破坏他人婚姻家庭、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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