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注塑车间操作工,身兼两岗却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月薪9000余元的收入还因工厂效益下滑面临降薪,手写记工的“脆弱”证据更让维权之路难上加难。当当事人以未交社保提出被迫离职并主张补偿金时,多数人都觉得希望渺茫。然而,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王婷婷律师团队介入后,通过精准施策、关键举证,最终在法院调解下为当事人争取到6万元补偿。这起案件不仅是个人维权的胜利,更揭开了小微企业劳动用工中的常见“陷阱”。当事人李女士是某包装制品公司注塑车间操作工,一人负责三台机器的运行,同时兼顾工厂员工餐制作。按照每台机器100元/天的标准核算,加上做饭补贴,她月收入稳定在9000余元。入职后,公司未与李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无工资条或转账记录;日常无需考勤,工作记录仅靠李女士手写,这些不规范的用工方式,为后续维权埋下隐患。
今年以来,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经营效益下滑,提出要降低李女士的工资待遇。结合长期未缴纳社保的情况,李女士以未交社保提出被迫离职并主张补偿金,遭到公司拒绝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王律师梳理案情后发现,案件核心难点在于证据链薄弱——无劳动合同、无社保缴费记录、现金发薪且手写记工单证明力有限,但通过精准挖掘间接证据可构建维权基础。王律师团队首先指导李女士固定关键证据:一是找到车间同事出具证人证言,详细说明她操作三台机器的工作内容;二是整理多年来与老板关于工作安排、工资核算的聊天记录,提取其中涉及工资标准的关键表述;三是收集工厂发放的工牌、工作服照片等间接证据。同时,王律师向社保部门申请查询工厂的社保缴纳记录,证实工厂确实未为其参保。
在证据固定完毕后,王律师团队随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多项诉求。仲裁阶段,工厂方果然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工资为劳务报酬”为由抗辩。对此,王律师当庭提交了证人证言、聊天记录、工牌照片等完整证据链,逻辑清晰地论证了李女士与工厂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工厂未缴社保、未签合同的行为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工厂方在扎实的证据面前,逐渐丧失抗辩优势。为帮助李女士尽快拿到补偿,避免冗长的诉讼程序,王律师团队在仲裁裁决前主动与仲裁员及工厂方沟通调解方案。王律师团队向工厂方释法明理: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工厂不仅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可能因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且需补缴多年社保及滞纳金,整体损失远大于调解金额。经过多轮沟通,工厂方最终同意调解。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向李女士支付6万元补偿款,双方就劳动关系相关争议一次性了结。拿到补偿款后,李女士对律师的专业帮助表达了诚挚感谢。
案件结束后,李女士表示,是王律师团队耐心指导其找证据,帮助分析案情、制定策略,还积极谈调解。王律师团队不仅帮当事人要回了应得的权益,更让当事人知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王律师指出,劳动者入职后应务必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若用人单位拒绝,要及时保留工牌、考勤记录、工资转账凭证等证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切勿因“证据不足”退缩,应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固定证据、确定维权策略,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警示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看似“节省成本”,实则潜藏巨大法律风险,依法规范用工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