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当事人王先生驾驶电动二轮车正常行驶时,与另一辆电动二轮车相撞。因双方均未第一时间报警,现场证据未及时固定。王先生归家后后背疼痛加剧,就医确诊为椎体压缩性骨折,需手术治疗并加装内固定装置。
家属紧急报案后,交警经调查出具认定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王先生负次要责任。但对方拒不认可责任,谎称家庭经济困难拒绝垫付医药费,还无端主张王先生伤情为陈旧伤,与事故无关,即便王先生让步提出5万元和解,也遭对方断然拒绝。1、事故现场证据未及时固定,给肇事方推诿留下可乘之机;2、肇事方拒不配合,不仅否认责任和伤残关联性,还虚构经济困难的事实,意图逃避赔偿;3、赔偿标准的适用存在选择空间,若按事故发生地标准计算,将直接降低赔偿金额,难以充分弥补王先生的损失。
赵永刚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制定针对性诉讼策略。首先申请财产保全,法院通过网络查控查实对方名下有7万余元存款,直接戳破其“无力赔偿”的谎言,防范财产转移风险。其次,协助王先生申请司法鉴定,专业机构出具意见书,明确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且与本次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彻底驳斥对方的不实抗辩。
同时,律师团队发现王先生为江苏户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按照江苏省更高的赔偿标准核算费用,并提交户籍证明等关键证据,最大化保障当事人权益。庭审中,律师团队兼顾双方情况积极调解,最终促成对方15日内一次性支付10万元赔偿款,且款项已足额到账。拿到全额赔偿款后,王先生及家属对赵永刚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表示高度认可,直言若没有律师团队的精准出招,维权之路不知还要走多少弯路。
赵律师提醒,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虽看似轻微,但若未及时固定证据,极易陷入维权被动。事故发生后,无论伤情轻重,都应第一时间报警,留存现场证据和医疗记录;若协商遭遇对方推诿逃避,务必及时委托专业律师,通过财产保全、司法鉴定、精准适用法律标准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因不懂法而做出不必要的让步,造成权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