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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盗版课程和软件,可能不只是赔钱

时间:2026-10-09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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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为卖点盗版资料顶多是违规,其实可能已经涉嫌犯罪。


普法内容

案例:小唐(化名)在网上低价搜集他人的培训课程、软件安装包,打包出售,两年间获利数万元。他觉得自己只是“转卖资料”,直到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立案侦查。

先看民事层面。《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未经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构成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可以按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或者权利使用费计算;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适用惩罚性赔偿。

再看刑事层面。《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

实务中,是否构成犯罪通常结合几个因素判断: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侵权复制品的数量、传播范围、下载量或点击量;违法所得数额;是否属于重复侵权、团伙化经营;是否规避技术措施等。很多当事人以为“我只是转发”“只赚了一点点”,但一旦数量、次数达到追诉标准,就可能进入刑事程序。此外,即使不构成犯罪,权利人也可能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并申请平台下架、封禁账号。

常见误区:以为“网上免费的就不算侵权”;以为标注“仅供学习交流”即可免责;以为下架删除就能一了百了,忽视已经产生的侵权赔偿与刑事风险。经营内容产品,来源合规是底线。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关于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侵权赔偿责任的规定。


本期律师

赵岩|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长期办理刑事案件与刑事控告事务,兼具劳动争议办案经验,熟悉知识产权类犯罪的追诉标准与辩护要点。

擅长案件类型:刑事辩护(网络犯罪、金融诈骗、故意伤害、盗窃、侵犯著作权等);刑事控告;劳动争议。


普法启示

1. 经营课程、软件、素材等业务,务必取得权利人授权并留存凭证。

2. 建立内容来源审核机制,避免员工或兼职擅自上传他人作品。

3. 收到侵权投诉或律师函后,立即下架并保全证据,及时沟通处理。

4. 涉及刑事风险的,尽早委托律师介入,争取从宽处理。

5. 以营利为目的的规模化传播风险最高,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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