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郑州及周边冒出一批“文化传媒公司”,招主播、招运营,办公室敞亮、工资照发。进去以后才发现,公司教的不是才艺,是话术:女主播在直播间出镜,男运营冒充她的身份私信搭讪,用虚假网恋、约见面把人的打赏一点点钓出来。公司搭平台、写剧本、收款,主播只负责按指令出镜。
案子一破,整个团队一起被查。真正让家属慌的,不是“我有没有干过”,而是“我算不算犯罪、要判几年、会不会留下案底”。很多当事人是在校学生或刚毕业的年轻人,参与时间只有两三个月,个人拿到手的提成不过万把块,可涉案金额一算就是十几万甚至上千万——数额按团伙走,人却只干了其中一小段。家属四处打听,往往连该找什么样的律师都说不清。
这类案件真正需要的,是一位懂刑事流程节奏的律师:在侦查阶段争取不批捕、取保,在审查起诉阶段把“从犯”“自首”“退赃退赔”这些从宽情节一条条做成体系,争取不起诉。等到开庭再喊冤,最好的窗口已经过去了。
律师介绍
王晓娣|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专职资深律师、刑事部核心骨干
王晓娣律师系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专职资深律师、刑事部核心骨干,深耕郑州及全省刑事辩护与民商事合同纠纷一线多年。熟稔郑州各区县公检法办案流程、证据规则与量刑惯例,专业方向集中在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新型网络犯罪,以及故意伤害、盗窃、寻衅滋事等传统刑事案件。办案特色是抓程序与证据的缝隙:主观明知的认定、涉案金额的剥离、主从犯的作用层级,逐项拆开再谈量刑。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刑事、民商事案件千余起,多起案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取得不批捕、不起诉结果。
擅长领域
· 电信网络诈骗及直播打赏类诈骗的共同犯罪辩护:主从犯作用区分、涉案金额与个人获利剥离、被害人损失核对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主观“明知”抗辩、银行卡流水与资金去向梳理
·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相对不起诉论证、认罪认罚量刑协商、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
· 刑民交叉事务:刑事控告与立案推动、涉案财物追缴、刑附民与另行民事索赔的路径选择
部分真实案例
1. 在校学生入职直播公司涉诈10.55万元获不起诉案:某职业技术学院在读学生杨某某经招聘进入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任主播,公司统一传授话术,由男运营冒充主播身份以虚假网恋诱骗打赏,其2024年6月至8月参与期间涉案诈骗金额10.55万余元、个人获利1.1万余元。案发后杨某某于2024年12月26日主动投案并被取保候审,王晓娣律师与黄彦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手,围绕“受雇主播、按指令出镜、作用明显小于组织者”论证从犯地位,固定自首情节,落实认罪认罚,并促成退缴违法所得11055元、退赔被害人9000元并取得谅解,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主张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决定(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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