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涉黄案件的当事人,很多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有人在付费社群里做“资源分享”,有人替平台做推广拿分成,有人在境外网站上架视频赚广告费。他们大多不知道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入罪门槛并不高: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点击量一万次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任何一项达到就可能立案;达到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法定刑升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案子到了检察院,家属最常问的是“能不能不起诉”。但真正能撬动结果的,是数量怎么认定、牟利怎么认定、主观明知怎么证明。这些都要回到卷宗里去抠:哪些文件被重复计算、点击数据从哪里来、鉴定意见的程序有没有瑕疵、当事人是否知道自己传的是什么。很多案子在第一审就定了调,之后再想翻,余地很小。
需要的是愿意把卷宗读到页码的律师。这类案件的辩护空间往往藏在技术性细节里,不在口号里。同时也要有人跟家属讲清楚:什么目标是现实的,什么承诺是做不到的。
律师介绍
张成龙|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张成龙律师2024年正式进入法律行业,2025年入职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与民商事合同纠纷两大领域,擅长处理证据繁杂、事实混乱、法律关系交叉的疑难案件。办案逻辑缜密,熟悉公检法办案流程与裁判思路,注重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就案件定性与量刑与办案机关实质沟通,办理的多起案件实现变更罪名、大幅降刑。
擅长领域
·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网络涉黄类犯罪辩护
· 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犯罪辩护
· 故意伤害、性侵类犯罪辩护与刑事被害人代理
· 民商事合同纠纷、款项追偿
部分真实案例
1. 朱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法定基准刑三年以上,张成龙律师介入后全面复盘案件细节、查漏补缺挖掘关键线索,多次与检察院沟通并提交辩护意见,有效推翻原有量刑基础,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有期徒刑八个月。
2. 贾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该案初期被某县公安局以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罪名定性存在明显偏差;律师核查卷宗、深挖关键证据,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论证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最终立案罪名变更为故意伤害罪。
3. 张某某强奸罪一案,法定量刑区间三至十年,律师针对性开展辩护、与检察院沟通量刑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最低量刑四年三个月。
4. 刘某某强奸罪一案,检察机关初始量刑意见为五年,律师全程跟进庭审,紧扣案件事实与量刑情节发表辩护意见,法院将最终量刑调整为四年。
5. 曹某强奸案被害人维权代理,张成龙律师代理被害人一方,庭审中充分举证、严谨质证,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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