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
在斑马线前不但不减速反而抢行,这类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交通乱象将得到整治。公安部交管局日前表示,公安部交管局已部署各地重点围绕不礼让斑马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启动集中整治。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近三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总量的90%。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但是,一些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的行为比较普遍,在斑马线前争道抢行的问题突出。此外,一些城市特别是城郊接合部还存在信号灯周期太短、交通监控等道路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合理等问题,客观上也造成了行人过街不方便。
为此,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对斑马线不礼让等交通违法整治的查处力度,并对加大违法整治进行了部署。对于闯红灯、闯禁行违法行为,特别是路口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问题,交管部门将借助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保护行人通行权利。
公安部强调,各地要严格执法,通过加强巡逻、监控抓拍等措施,严查严处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在严管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同时,也要加强严管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形成“车让人、人让车”的文明交通环境。要通过向社会曝光典型违法、事故案例,让广大驾驶人熟知礼让规则,提高守法意识。
行人遭遇机动车“不避让”该咋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相关阅读
近日,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保障行人过街安全。对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交警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做出50或100元罚款,同时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据市交警部门介绍,对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在处罚上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黑龙江省现行相关处罚规定主要分为以下2种情况:
一、机动车在无信号道路不避让行人的,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
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9号楼(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西南角)新蒲大厦5楼 501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0371-55002345
服务监督电话:0371-55002345
11635324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