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李某咨询:我在和一家公司签订的合同,他们公司的印章没有盖在公司名称上,但是我没有注意,现在才发现。请问:该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
河南郑州律师答复:《合同法》中的无效合同是指:(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只要你们签订的合同,不属于上述情况,即使印章没有盖在该公司名称上,也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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