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看懂这个案子 下班路上出车祸,公司嫌伤轻不肯申工伤。郭肖令律师在没合同、没证人的情况下,凭当事人的工作记录跟人社局工伤科据理力争,跳过仲裁直接认定工伤,又多次沟通让原本拒赔的公司一次性赔付9.5万元。当事人某某(化名)通过电话联系咨询,说明了自己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公司认为伤势轻微拒绝申请工伤的情况,我所指派郭肖令律师承办此案。某某在某公司务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认为伤情轻微,拒绝为其申请工伤认定。更棘手的是,当事人既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证人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向来强调证据:没合同、没证人,劳动关系这道门槛似乎就跨不过去;公司又不配合,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但律师判断,只要把事实劳动关系坐实,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本就属工伤,这条路走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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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长期在该公司务工,工作记录、考勤、工资发放等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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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工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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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节依据当事人陈述及办案过程整理,具体动作细节以卷宗记载为准;如需补充阅卷、沟通轮次等,可再嵌入。① 把脉痛点,锁定核心难点。 接受委托后,律师迅速梳理案情:本案真正的难点不是伤情,而是"无书面合同、无证人"下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只要劳动关系坐实,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本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② 梳理证据,用少量材料拼出事实劳动关系。 在毫无证人的情况下,律师紧抓当事人手头的工作记录、考勤、工资发放记录、就诊及事故记录等极少部分材料,逐一对应、组织成完整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据链。③ 跟工伤科据理力争,推动跳过仲裁直接受理。 律师携带证据与人社局工伤科沟通,阐明事实劳动关系清楚、工伤认定条件具备,力促工伤科在无需先经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受理案件,顺利认定为工伤。④ 认定后乘势推进,让拒赔公司掏钱。 拿到工伤认定结论后,律师积极对接用人单位,多轮沟通、释法施压与协商并行,针对公司"不愿赔偿"的态度持续跟进,顺利促成公司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9.5万元,调解结案。一、人社局工伤科受理案件,认定为工伤(跳过劳动关系仲裁确认阶段)。 二、经律师与用人单位多次沟通协商,公司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 95,000 元,调解结案。 1.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公司不能凭"伤势轻微"主观判断就拒绝申请或推卸责任,工伤认定看的是法定条件。2. 没签书面劳动合同、没证人,不等于不能认定工伤。▸工资记录、考勤、工作记录、就诊记录等,足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证据链,照样能认定。3. 符合条件时,工伤认定可推动跳过劳动关系仲裁直接受理。▸事实劳动关系清楚、证据充分的,工伤科可先予受理认定,省去一道程序(以当地实践为准)。▸可经调解、仲裁或诉讼追讨工伤待遇;本案正是认定后通过调解拿回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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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29日委托 → 2026年9月调解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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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局认定为工伤;经调解,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赔偿 9.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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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劳动合同无证人;凭工作记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跳过仲裁直接认定工伤;调解推动拒赔公司一次性赔9.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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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当事人陈述改编,人物均为化名,仅供普法参考。*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整理,已作脱敏处理。个案情况各不相同,文中内容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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