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句话看懂这个案子 65万元借出去,执行不到一分钱;经手的妹夫写下承诺书"交给王某某夫妇45万元",付了1万就反悔,还称承诺书是被胁迫签的。这纸承诺书算不算数?法院认定构成债务加入——剩下44万元,照还。当事人王某某在网上查询相关法律问题时了解到我所,随后联系咨询,说明了自己出借款项难追讨的情况。我所了解情况后,指派孙朝旭律师、张改利律师共同承办此案。2014年10月,王某某经其妹夫王某某介绍,向某工程机械公司出借65万元,某投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借款到期未还,生效判决确认借款人还本付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执行中穷尽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经协商,妹夫王某某于2022年3月出具《承诺书》,承诺向王某某夫妇支付45万元;此后仅付1万元,余款44万元迟迟未付。2023年5月,他又在微信中表示"下周五前把25万打到你的银行卡上,其余的不找我要了,一次性了断",依旧没有兑现。三条抗辩随之而来:承诺书系被胁迫出具应予撤销、相关聊天记录属非法证据、利息不应支持。核心问题只有一个——一纸承诺书,能不能把"介绍人"变成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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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妹夫自愿承诺支付45万元,构成债务加入,应支付余款44万元 | | 构成债务加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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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先把两案材料理成一条线。 两位律师将65万元借款的生效判决、终结本次执行裁定、《承诺书》原件、历年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按时间线整理,确认"债权真实、执行不能、介绍人书面承诺还款"环环相扣。② 切入点:不争借贷,专攻承诺。 65万元借贷已有生效判决,再纠结借款本身意义有限;两位律师把主攻点放在《承诺书》的定性上——它不是一般担保,而是第三人自愿加入债务,被告应在承诺的45万元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④ 关键一击:用"已付1万"封死胁迫抗辩。 面对"承诺书系被胁迫出具"的说辞,律师指出其出具后主动履行1万元、微信中反复确认还款,足以证明系真实意思表示。法院采纳:胁迫抗辩证据不足,债务加入成立。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王某某支付44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67元、保全费2,798.29元,由原告负担235.93元,被告负担6,629.36元。1. 介绍人书面承诺还款,就是"债务加入",可以直接起诉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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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朝旭、张改利(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均为主办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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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被告十日内支付44万元,受理费保全费6,629.36元由被告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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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构成债务加入;已付款反证真实意思;利息未约定不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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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公开裁判文书改编,人物均为化名,仅供普法参考。*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整理,已作脱敏处理。个案情况各不相同,文中内容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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