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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什么是探望权,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如何行使

时间:2019-04-24发布人:郑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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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什么是探望权,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如何行使。探望权就是夫妻双方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的父或母,按照规定的要求看望不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子女的权利。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不代表失去孩子,还是拥有探望权的。可以定期的去看看孩子。有些人对探望权的方式不太清楚,到底怎样行驶探望权呢?

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什么是探望权,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如何行使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离婚之后的夫妻,因双方关系恶化,抚养子女一方就以不准另一方探望子女作为惩罚对方的手段。事实上,这种做法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了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新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探望制度。该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双方离婚而解除。

夫妻双方虽因离婚而成为陌路人,但是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不变的。如果一方阻止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另一方可以起诉另一方要求行使探望权。不能因为没有直接抚养子女就剥夺其探望子女的权利。而且,孩子需要父母共同的爱,只有一方的爱是不完整的爱,另一方的探望能将因夫妻离异对子女所造成的伤害大大减少。抚养子女一方应与另一方协商,允许对方在适当的时间会见子女,并要为其会见提供适当的便利条件。至于会见的次数、地点、会见时间的长短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探望权的中止

新《婚姻法》还规定了探望权中止制度,就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抚养子女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另一方的探望权。如严重危及子女的健康安全等,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是否中止探望权。但是,当这些不利因素消失之后,探望权应当恢复。

以上就是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线为你解答的关于什么是探望权,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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