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座围墙高高的围城,有人在里面想出去,有人在外面想进去。
在婚姻生活里,绝不像谈恋爱那么简单只需处理好两个人的事情就够了,而是要面临生活里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之类的琐碎事情,也需要处理两个家庭所带来的各种矛盾。
近日,安徽合肥庐江县发生了一起命案,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命案的发生不是因为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分子行凶,而是家暴,且被家暴对象为男性。
从最新报道的新闻中我们几乎不敢相信杀人的理由:丈夫外出应酬回家忘了给妻子买鸡腿。听来荒唐至极对不对?但是每一个小矛盾的背后一定隐藏着积怨。
据悉,事情发生在4月13日晚上。丈夫吴某在外面有一个应酬,其妻子罗某让他回家时候买鸡腿。他吃完饭回到家里把这件事情忘了,于是二人发生争吵。两人随后下了楼,但是争吵依然没有平息,反而进一步激化。妻子罗某随后上楼回到家中取了一把水果刀,然后下楼将丈夫捅伤,最终不治身亡。
事情发生后,罗某已经被控制。吴某的亲戚反映,在婚姻生活里,他一直就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虽然二人是自由恋爱然后步入婚姻,但是生活里吴某经常被妻子欺负,甚至被打一个耳光也不敢说话。或许,正是吴某的比较懦弱的性格,让罗某更加的猖狂。
这就让人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经常发生在婚姻生活里的问题,那就是家暴。一般人的印象里,家暴很多时候是发生在女人身上,但是万事并不都是绝对的。妻子家暴老公也会有。
那么如果遇到家暴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建议您这样做:
1、正在遭遇武力家暴,应第一时间拨打110。
2、拨打维权热线12338。
3、可申请当地民政妇联(针对女性)庇护。
4、申请法院人身保护令。
5、轻微矛盾,请村干部或家族长辈提前介入。
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选择正确的维权手段。
根据《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全国妇联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发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如下维权途径:
1、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施暴造成受害妇女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4、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可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在离婚时获得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5、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6、受害妇女可以及时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
律师提醒:家暴,通常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无数次。这样的严重问题,绝不是忍气吞声可以解决的。一味的忍让,退步,只能加剧问题的严重性,而不会让问题得到解决。如果面对家暴您一样的迷茫无措,您可以联系我们,律师免费在线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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