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强奸主动提供安全套,结果...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数据显示,84%-90%的强奸发生在认识的人之间,包括:丈夫/男友、父母、亲戚、朋友、同学、老师、老板、同事等等。71%的强奸是有预谋的,60%的强奸犯是已婚或有固定性伴侣……面对强奸,女生要怎么做呢?
“被强奸了,你不应该反抗,不然也不会被打死。”
2012年在印度曾经发生过一件很恐怖的公交轮奸案。
当一切结束后乔蒂被抛弃于荒地。
后来乔蒂在被人发现后送往医院,但最终医治无效,13天后去世。
BBC以此为题材,花了数年的时间制作了这个纪录片,在这个记录篇中,有一个画面,我一直忘不了。
一名叫穆肯什·辛格(Mukesh Singh)轮奸犯在狱中接受采访时说:“当被强奸时,她不应该反抗。她应该安静地接受被强奸。”一个强奸犯说出来的话,看起来真心讽刺!
当一个女孩,被强奸,反抗,受伤,甚至死亡。会有人觉得,你为什么要反抗,这是作死的节奏。乖乖就范,不就行了吗?
呵呵,当真的有一个女孩,遇到了强奸犯,她放弃了抵抗,就范了。又会有人跳出来说,你为什么不反抗,难道贞操在你的眼里就这么一文不值吗?
之前,在豆瓣上有一个比较火的帖子,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在遭到一名保安性侵时,反抗无力,主动给强奸递上了安全套!女孩很聪明的保留了相关证据,事后及时报警,最后歹徒落网。当一切都过去的时候,与相恋了5年的男朋友提出了分手,原因:“你不觉得这样做,是在顺从他吗?”他接受不了自己的女朋友给强奸犯提供安全套。
面临强暴,女孩主动提供安全套,错了吗?
错了吗?在这个男孩的眼里,是错了,但是小编想问这个男孩子,万一女孩反抗以后被杀害,你愿意为她终生不娶守节到死亡吗?命都要没了爱情有屁用!
在小编看来,这个女孩的做法很聪明,起码她保全了自己的生命,还保存了证据,使得强奸犯最后落网。
对于,女性被强奸,有一部分人会有这样的偏见:
“对于强奸,女孩应该比男孩负更多责任,一名正派的女孩不会在晚上9点的时候在外面晃荡……女孩应该在家里做家务活,而不是穿着不合适的衣服在迪厅和酒吧里晃荡和做不合适的事.......”
“(女生)被人猥亵了,你该,谁让你自己穿这么短的裙子的。”
“被人袭击了?你自己一个人外出的?还不会防狼技巧?怪谁?”.......
之前热播的电视剧《小丈夫》,俞飞鸿饰演的女主角都说出了“女人被性骚扰因为裙子短”“要我,早把她开了”的言论。
电视剧无非有两个功能:传递正能量,引导舆论;反映现实,记录时代。连电视都这样说,真是可悲。
回到之前的话题,那么面对强奸,该怎么办?
法律上怎么认定强奸?
对于强奸案而言,指控罪名成立实际上需要证明两件事情:
1、确实有发生性关系发生或企图发生性关系(未遂) ;
2、这种行为未获得对方的有效同意。
在实务中怎么认定强奸?
1、双方的关系,如果双方是熟人(比如恋人) ,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则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性较小,如果双方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在排除金钱交易的卖淫嫖娼行为的情况下,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性较大。
2、发生性行为的具体环境,具体是指发生性行为时被害人所处的具体环境,即被害人是否处于犯罪嫌疑人的暴力胁迫之下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环境之下,是否具有求救和逃跑的可能性来综合判断。
3、发生性行为后被害人的具体反应,正常情况下,如果被强奸,在脱离犯罪嫌疑人的控制之后,受害者做的第一步就是报警,如果被害人几天甚至是几十天以后才去报警的话,办案机关则不得不怀疑强奸行为发生的真实性。
4、性行为的发生是否有利益交换,强奸行为一般是没有金钱利益输送的,如果在发生性行为后有金钱、财物之间的往来,则属于强奸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小。
“违背妇女的意志”的认定,是强奸罪司法实践中一个关键且复杂的问题,毕竟在这个人与人之间缺乏最基本的信任的时代,一言不合就告强奸的案例还是大量存在的。是否属于强奸行为,还需要法院结合当事人的口供和案件的证据来进行综合分析。
不幸被强奸,该如何自保?
这个社会很注重教育女孩如何保护自己,却忽视教育男孩不要侵犯人家。面对强奸,你该怎么办?自保准备
手机(设置快速拨号)
防狼警报器 (视情况激发 )
安全套(与歹徒沟通无果后拿出)逃跑须知
要寻找机会发信息或电话给朋友。
只要确定没有人身危险的,试着反抗。打烂屋内东西发出巨响、扯坏衣裤、抓破皮脚...都算!大声呼叫。
往人多的地方跑。
和歹徒沟通
声明自己有病(艾滋病、性病、哮喘等疾病) ;如果沟通无效就不要反抗,生命大于一切;
沟通无效,请你在过程中要把歹徒的体貌特征音都记下,期间还要假意配合歹徒;
不要刺激歹徒,表示自己很在乎清白声誉,不会报警。
如果决定反抗,请往死里打!
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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