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罪犯龙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9年2月13日下午3时许,龙某在路上看见年轻漂亮的小原(化名),便将其骗上车,遂采取捆绑、封口、麻袋蒙面等手段予以暴力控制,将其锁上铁链囚禁在事先修建的自家地下室长达20余天,其间以枪杀、电击等方式进行恐吓,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仿五四手枪一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龙某强奸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十分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2020年3月19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龙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龙某不服,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将对被告人龙某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核准对被告人龙某的死刑判决。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龙某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关于罪犯
龙某的弟媳表示,平时不与他来往,过年也各过各的。由于常年在外打工,她对龙某的情况不了解。另一位同村村民表示,小时候上学经过龙某家,印象中一直关着门,他感觉他性格比较孤僻。多名面包车司机表示,龙某曾经开过半年到一年左右时间的出租车,他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于2011年和县里另一家公司合并。多名面包车司机表示见过龙某,但很少与他搭话,不了解他。 “凤凰检察”通报称,地洞挖好之后,龙某便伺机寻找年轻女性作为囚禁目标。事发当天,龙某从山江镇古塘村开车去山江镇街上跑车拉客,途中看见少女小原在马路边招手搭车,龙某见少女后心生歹意,便以“搭顺风车”为幌子将被害人小原骗至车上。 途经山江镇建业村时,龙某谎称借用手机趁机拿走了小原的手机,小原见状况不对便跳车逃走,龙某下车追赶并对其进行殴打。随后用暴力手段将小原绑到地下室,然后用铁链子缠住小原的脖子并用五把铁锁牢牢锁住,期间多次进行了性侵。小原失踪后,其家人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当地警方非常重视,通过技术手段锁定小原乘坐的车辆,时隔24天之后原被凤凰县公安局民警解救。 凤凰县检察院微信公号曾发文阐明了龙某的作案动机:他因长期单身养成了观看不良碟片的嗜好,心理逐渐扭曲、变态,产生囚禁强奸的犯罪动机,于是在自家房屋地下挖了一个暗格。 暗格内 正义不会缺席!希望这位小姑娘在家人的陪伴下,早日康复。 在次提醒广大女性朋友:独自外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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