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对方抗辩这种转账对应的并非借贷关系,而是其他关系,该如何处理?因为发生转账的原因有很多,例如赠与、买卖合同关系、劳务合同关系、咨询服务关系等,没关系,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收集证据~
一、没打借条,该怎么办?
1、起诉前,通过微信、短信等书面形式获得对方对借款意思表示的追认;
2、起诉前,就借款事实以及还款承诺等内容以通话录音、现场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
3、起诉前,以结算利息等对账要求,请求对方向自己出具一份明确的借款还款承诺书;
4、起诉前,通过报警立案等形式获取公安机关人民调解下的调解文书;
5、起诉前,要求借款人寻找其他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等形式对前述借款进行进一步追认;
6、起诉前,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其他有效形式保留能够证明存在借款合意以及欠款事实的证据。
综上,建议当事人在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之前,或者已经决意要和对方撕破脸前,务必要分析当前手头证据情况,再做好下一步打算。如果当事人既没有借条,又没有转账凭证的,建议在补齐证据后再行诉讼。
而在这段期间为防止诉讼时效届满,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固定催讨借款的证据。
二、没打借条,借款合同何时成立?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三、有借条但无转账凭证,如何处理?
一方以借条向法院起诉,但无法提供转账记录的:
如借款时提供的是现金,那么对方抗辩说已经还清的,必须对还清的事实进行举证。
如果对方抗辩说根本就未获得借条中的金额的,且原告也无法提供款项出借的证据的,则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催款小妙招—微信小收据
除了上述收集证据的方法之外,想让对方还钱,可以试试下面这个小方法!
在微信里有个新功能——“借条功能”,这其实是一个名为“腾讯电子签”的小程序,主要用于管理各种收据双方签订租房合同等,但是据说该功能在朋友间借款时特别好用,因为它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只要签订了小程序收据
在备注上标注好借钱目的
再设定一个收款时间
等到时间了对方自然就会收到
提醒付款(还钱!)的信息
当然,这个功能本来是用来记录各种货款租金收据用的,但别说用来催款也别有一番功效呢~
我们平日里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刚签完的合同回过头就不知道到哪里去了,特别是租房合同,但是,签订好的电子合同就没那么容易丢失,只要在小程序内点击“发起合同”就可以手动填写合同,包括房东和租客信息、房屋地址、建筑面积等内容,填好后可以随时调出来查看还能上传照片留存。
也许你想问,以上操作都安全可靠吗?是的!使用“腾讯电子签”签订的合同都严格遵循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的各项规定,这个合同电子证据和纸质合同有相同的效力,而且还更加安全。因为这个签约过程和结果都是通过区块链技术全程固定保存,也就不存在被篡改的可能。
这个功能让不少网友兴奋:
“怎么不早点出来?”
“终于来了!”
这个功能
你觉得实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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