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构成伤残,其向侵权方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能否得到支持呢?
2022年6月,方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开门时,与黄先生驾驶的电动两轮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黄先生受伤住院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方某负事故全责,黄先生无责任。 事故当天,黄先生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双侧额叶脑挫伤、肋骨骨折等多处骨折,治疗结束后经专业机构鉴定,黄先生被确认为十级伤残。突如其来的变故使黄先生一家陷入困境,为维护合法权益,黄先生决定寻求法律帮助。 蔡红颖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投入工作。她了解到方某驾驶车辆已经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基于这个条件,黄先生所涉医疗费、营养费及残疾赔偿金等赔偿事宜,双方应该不存在较大分歧。但与黄先生的沟通中,她得知黄先生还需赡养一位多重残疾的儿子和90岁的老母,她决定把这个案子的重心放到抚养费和赡养费的争取上。 庭审过程中,保险公司对于蔡红颖律师主张的抚养费和赡养费不予认可。但蔡红颖律师据理力争,通过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证据,向法官阐述了黄先生的困境和应得的赔偿。她指出,尽管黄先生年过六旬,还有兄弟姐妹共五人,但作为家庭经济支柱,他承担着扶养残疾儿子和年迈母亲的重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蔡红颖律师的观点,判决对方赔偿黄先生18余万元。这一结果不仅为黄先生一家带来了希望,更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 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利剑,而优秀的律师则是这柄利剑的坚定守护者。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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