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0371-55002345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官网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例】饮酒后意外身亡,意外伤害保险赔不赔?

【案例】饮酒后意外身亡,意外伤害保险赔不赔?

时间:2024-07-03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免费法律咨询-郑州律师咨询-郑州律师在线咨询

基本案情


2023 年 5 月,刘先生生前就职的公司为包括他在内的 70 人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生效期间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零时起至 2024 年 5 月 9 日二十四时止。其中,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为 100,000 元,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 100,000 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为 20,000 元。

 

2023 年 9 月 6 日 21 时许,刘先生在下班后乘坐同事卢某的二轮电动车时发生单方事故,经交警支队鉴定,刘先生静脉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 274.24 ㎎/100ml,卢某承担全部责任,刘先生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刘先生住院 6 天,共计支出医疗费 36,928.52 元。不幸的是,刘先生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因脑出血去世。



办案经过


在处理完丧事后,刘先生家属向某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却惨遭拒绝。多次沟通无果后,他们决定向专业律师求助。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经过研判,接受了这一委托,并委派郭旗律师承办此案。郭旗律师接手案件后,旋即投入到紧张忙碌的工作之中。

 

郭律师发现,尽管刘先生事故时处于醉酒状态,但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交通事故导致的脑出血,而非醉酒本身。他通过收集医疗记录、交警事故认定书、死亡证明等多方证据,构建起一套完整的证据链。同时,他还与刘先生的家属保持密切沟通,安抚他们的情绪,给予他们坚定的信心和支持。

 

在庭审过程中,郭律师以理服人,以法为据,逐条剖析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明确指出其适用范围与本案实际情况的差异性,有力地反驳了保险公司“醉酒免责”的抗辩理由,赢得了法庭的认可。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刘先生亲属 120,000 元。这一结果不仅为刘先生的家属带来了经济上的慰藉,更是对保险公司不合理拒赔行为的有力回击,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律师说法


郭旗律师表示,刘先生生前所在公司为其投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约定缴纳保险费,双方已形成人身保险合同关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刘先生因交通意外去世,其妻儿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尽管保险公司辩称刘先生醉酒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但刘先生并非酒后猝死,而是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意外死亡,不符合保险条款中不予理赔的约定。


 
河南律师网
河南请律师多少钱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9号楼(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西南角)新蒲大厦5楼 501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0371-55002345
服务监督电话:0371-55002345

河南哪家律师好

1163532443@qq.com

河南律师事务所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拥有最终解释权   备案号:豫ICP备12026249号-9  豫公网安备41010702003417号
友情链接: 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人民检察院   河南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政协   中国司法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