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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为泄愤,在抖音上曝光他人隐私信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时间:2024-07-11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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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 年 12 月 5 日,袁某贸然闯入张女士家中,声称其与张女士的丈夫有不正当关系,并与张女士的婆婆起了冲突。张女士气愤之下对袁某在美团经营的店铺进行了恶意评论。2022年1月,因疫情张女士所住小区被管控,袁某竟带领民警至小区外,声称自己怀孕,要求张女士的丈夫陪同检查并负责,遭到张女士丈夫的当场否认。



2022年4月18日,袁某因张女士在抖音、美团等平台的评论报警。4月21日,双方在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达成调解协议,张女士按协议删掉不当言论并赔礼道歉。然而,袁某却在当日于抖音平台发布张女士抖音主页截图,配以“相信因果报应,害人终害己”的文字和视频,公开张女士抖音ID号,并在评论区与网友互动,发表贬损言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张女士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干扰了其正常生活,给张女士的精神造成极大困扰。


张女士在多方打听和比较后,了解到光法律所在处理此类侵权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团队。无奈之下,张女士决定向光法律所寻求帮助,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案过程


周培冲律师接到此案后,迅速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工作。他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分析。周培冲律师多次与张女士进行沟通,了解她的诉求和情况,给予她心理上的支持和安慰。同时,他还积极收集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诉讼过程中,袁某辩称与张女士的丈夫以恋爱名义相处时不知其未离婚。周培冲律师认为,这绝不是袁某诋毁张女士的理由。他指出,名誉是对民事主体品德、声望、才能、信誉、信用等方面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对其名誉享有不受他人不法侵害的权利。



在本案中,袁某在抖音平台发布的针对张女士的贬损性不当言论及张女士个人抖音账号照片,被平台不特定用户知悉并评论互动,客观上降低了张女士的社会评价,致使其名誉受损,袁某的行为构成对张女士名誉权的侵害。


判决结果


法官认同了周培冲律师的观点,认为张女士要求袁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诉求于法有据。鉴于袁某已删除案涉抖音作品,且视频传播范围仅为抖音平台的不特定用户,故判决袁某在抖音平台公开向张女士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律师说法


周培冲律师表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人人都可以在短视频平台上分享生活见闻,大家在享受平台便利的同时也要注意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更要谨言慎行,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利用抖音、微信等网络平台散布信息,损害他人名誉和隐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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