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在我国,工伤的认定有着较为明确的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了7种属于工伤事故的情形,另外附加3种视同工伤的情形。
对于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只有一种情况可属于工伤。
具体来说,七种情形为: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故,上下班期间摔伤的,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上下班期间的工伤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职工不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上(包括不承担全部责任)。除此之外,上下班期间的伤害都不视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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