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个离婚律师,揭露8条血一样的婚姻真相关于钱、爱、性、婚外情与自我救赎……知乎上有一个问题,叫“律师碰到的奇葩离婚案件都有什么?”里面有402个回答。每一个回答,都来自律师或法官的亲身经历。这些案件看下来,人类的婚姻悲剧,基本都已经涵盖了。同时你也会发现,不幸的婚姻有千万种,但不可触碰的红线,基本就那几条。今天把这些故事和准则,一一分享给大家。
结婚不要太早
知乎@吕妮妮 讲过一件真事。
曾有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两个半大孩子。
两人结婚特别早。男的22岁,女的20岁时,就怀了孕,领了证。
结婚后,天天吵。
孩子1岁半时,两人闹到了法庭。
在离婚法庭上,两人谁也不想要孩子。法官没有当场判离。
结束后,他们比赛似的,跑着去骑自己的电瓶车,要离开法院,生怕落在后面的人要带孩子。
男的走了,女的也走了。
留下那个1岁多的孩子,踉踉跄跄的追着爸爸妈妈的电动车…
真的,婚姻是成年人的事,不是玩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当你经济能力欠缺,当你心智还不成熟,不要学大人结婚。
因为它不仅仅是承诺,更是责任。
不仅仅是欢愉,更有麻烦。
不仅仅只有性生活的快乐,更有养育儿女的艰辛。
不要做全职妈妈
一个匿名律师,在这个问题下,讲述了自己代理一个离婚案的经历。
她是男方的代理律师。
背景是,女方在大学毕业后,就嫁给了男人。随后生子,辞去工作。六七年以后,女人30多岁,男方出轨,起诉离婚。
在法庭上,男方用非常刻薄的话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我学历比你高,有利于孩子教育;我有收入,你没有,你多年没有工作,脱离社会;我本地户口,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你外地户口,离婚后大概要回老家,孩子也不可能跟你走,更换生长环境对孩子不利;我有房,你没有......”
女人一直低着头。
被男方和男方律师,逼到无话可说。
最后,法官问女方:“你有意见要发表吗?”
她才缓缓抬起头,小声说:“我今天生日,你说话能不能留点情面?”
也是悲凉得可以。
之前著名的离婚律师吴杰臻也说过:“男人想要安全地包养小三,最安全的办法,就是把女人圈养在家里。”
因为,她的生存能力会一点一点消失殆尽。
她会没钱,没能力,面对你的出轨毫无办法,连请律师都请不起。
男方如果有点良心,多给一点钱。
男方如果没良心,真是哭都没地方哭。
要知道,婚姻法保护的,是资产,不是弱者。
你有多少财产,创造了多少资产,它替你保障这些。
你没有创造出可量化的社会价值,法官可不会cosplay你的拯救者。
0 3
不要相信爱会持续一生
感情这种东西,生命力太弱了,在现实面前真的不堪一击。
一个叫@团圆娘 的律师,讲过她经手的一个案子。
当事人是一个女人。
她和丈夫一起来咨询离婚时,看起来非常温柔、精致、美好,头一直都靠在身边的丈夫的肩上。
而他们二人出示给律师的聊天记录,也是充满了深情。
那他们为什么来离婚呢?
一句话:男方父母逼的。
因为女人结过婚,生过孩子,结婚时因担心男方父母反对,他们隐瞒了这段历史。
后来公公婆婆知道了,气得够呛,天天逼着儿子离婚。
他们没办法,就来咨询律师,“怎么样又起诉,又不离?”
律师说,你们把真实情况一说,不会判离的。
第一次庭审,法官没有判离。
一年后,女人又来了。
说公公婆婆还是逼他们离婚,怎么样才能再次保住?
律师说,没关系,你按老方法试一试。
这事儿过去不到半年,女人又来了。
这一次,她的状态非常糟糕,和之前判若两人。
而且她这一次的诉求,不再是保住婚姻,而是为了离婚。
怎么回事呢?
因为那个深情的丈夫变了。
在父母的压力下,生活的不顺中,他逐渐将怒火都发泄在她身上,不再照顾女儿,也不给抚养费。
公公婆婆则照例每天轮着番骂她。
庭审上,女人在,男人也在,可惜已经变成了仇人。
律师看到这里,满心感慨。
曾经的神仙眷侣,反目成了冤家对头。
曾经爱彼此如生命,如今憎恨彼此如仇敌。
多么令人心酸。
最后给大家一个建议,夫妻一定要同步。不仅是生活上,情感上,还有认知上,能力上。
许多夫妻走着走着,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无话可说。
我说话,你不愿听了。
你说话,我理解不了。
大家的距离,就会越来越远,裂缝越来越大,这时候婚姻一定会出现问题。
因为人本能地,会渴望连接。
而连接,是需要平等的、愉悦的、有信息量的、有认知水平、能互相点亮互相给予力量的沟通与互动。
所以,你不能静止;
不能停滞;
不能太过安逸;
不能闲;
不能依赖;
不能把一个人当成全世界;
不能把关系看成重中之重;
不能不求上进......
去与全世界链接。
去工作,去社交,去创造,去与人打交道,去旅行,去折腾,去家庭之外获得足够的欢愉,去让更多人听你说话,让你的声音,有更多的安身之所,去从他人他事他物上,获得丰盈的存在感,价值感。
如此一来,你就是一直在成长的人。
只有共同成长,齐步前行,谁也不落谁,谁也不输谁,各自都有喝彩声,各自都有鲜花和荣耀,而方向又是相同的,这样的婚姻之路,才会尽可能长久。
――哪怕不长久,你也能继续有光芒,有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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