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依法打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那么,哪些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
(1)王某看球时向客队守门员投掷矿泉水瓶,将其头部打伤。
(2)张某趁夜深人静,盗窃路面井盖五个。
(3)孙某多次深夜发送淫秽信息给李某,影响其夫妻关系。
(4)梁某伪造证件,企图乘船偷渡到澳大利亚,被我边检站警官发现。
(5)胡某故意杀人未遂。
所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而应当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上述五个案例中,前四个都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5)因为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已经触犯了刑法,是犯罪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犯罪行为通常只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上有差别。上面(1)至(4)中,如果违法情节达成刑法要求的严重程度,例如王某将守门员打成残疾,张某偷了100个井盖,就构成了犯罪。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三)6个月内曾经受过治安处罚的。
以上就是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你解答的关于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会有专业的法律咨询律师在线为你解答。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QQ:1163532443
电话:15038292345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5层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9号楼(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西南角)新蒲大厦5楼 501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0371-55002345
服务监督电话:0371-55002345
11635324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