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与被告于2016年8月登记结婚,2017年6月生育一女。双方婚前相处时间短,彼此了解不深,当事人本寄望婚后培养感情,维系家庭。
但自当事人怀孕至女儿出生,双方矛盾持续升级。被告不顾小家庭,漠视当事人的意见与情绪,两人常因琐事争吵;且被告性格沉闷,对当事人的沟通诉求置之不理,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摆脱困境,当事人委托我所霍雨律师团队提起离婚诉讼。3、夫妻共同财产(车辆、公积金等)的分割与补偿。其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是当事人最核心的诉求。
接受委托后,霍律师团队迅速与当事人沟通,梳理案件细节,收集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被告财产明细及女儿自愿随母生活的声明等关键证据。
庭审中,律师团队围绕“夫妻感情破裂”核心,结合证据论证双方无和好可能;针对抚养权,提交女儿声明并结合当事人更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主张抚养权,同时提出合理抚养费;财产分割上,精准界定共同财产范围,论证分割方案,主张被告支付相应补偿。最终,法院采纳律师团队代理意见,准许两人离婚,且被告支付当事人相应赔偿11万余元。案件审结后,当事人对结果十分满意,向律师团队表达感谢。她表示,曾担心离婚诉讼繁琐、权益难保障,尤其牵挂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在律师团队专业代理下,顺利解除婚姻,争取到合法权益。
霍律师指出,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法协商离婚,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收集证据、明确诉求,依法维护自身人身权、财产权及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子女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财产分割遵循公平合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