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商量好去民政局办离婚,为什么当天拿不到离婚证?
普法内容
案例:刘女士(化名)与丈夫协商一致,带着写好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安排的离婚协议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却被告知要等三十天,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申请。
这是《民法典》确立的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是这样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协议离婚需要走完“申请—冷静期三十天—再申请发证”这三步。
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情形。如果是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不适用冷静期,但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认为感情尚未破裂,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实务中还有几个容易忽略的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的约定,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冷静期内一方可能转移财产,因此建议在申请登记前就财产状况做好记录,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存在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的,可以通过起诉离婚并及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必受冷静期限制。
常见误区:以为双方签字就能立刻离婚;以为冷静期一过自动离婚(不申请发证视为撤回);以为离婚协议签了就一定有效(未办登记的协议不产生离婚效力)。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本期律师
霍雨|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长期办理婚姻家事与劳动工伤案件,熟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的流程与风险点,注重在离婚前后的财产状况核查与证据准备。
擅长案件类型:婚姻家事(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彩礼、继承);劳动工伤。
普法启示
1. 协议离婚要预留三十天冷静期,重要事项可同步做好财产证据固定。
2. 冷静期内注意防范对方转移、隐匿财产。
3. 存在家庭暴力的,可直接起诉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 冷静期届满后须在三十日内亲自申请发证,逾期视为撤回。
5. 涉及房产、股权的离婚协议,建议先请律师审查条款。
官网网址:https://www.guangfalvshi.com
联系方式:15538291001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5楼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9号楼(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西南角)新蒲大厦5楼 501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15538291001
服务监督电话:15538291001
116353244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