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看懂这个案子 刚毕业的年轻人误入以"卖课"为幌子的电信诈骗团伙,个人参与460万余元,法定刑本在十年以上。家属找到史玉靖律师,律师主张从犯、自首、立功、退赃等从宽情节,法院减轻处罚判三年。当事人严某某家属通过电话咨询我所,指派史玉靖律师承办。2022年初,严某某入职售卖"剪辑课程"的公司,从电话销售做到组长,后任关联公司监事;2023年6月主犯落网,严某某随即投案。公诉机关认定其骗不特定多数人、个人参与460万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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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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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系从犯,依法可从轻、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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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构成自首,认定立功 |
① 先把基础材料理清楚。 史玉靖律师厘清其在两段任职涉及的金额,区分主从责任。② 把战场从"有没有罪"转到"判多重"。 严某某对罪名事实无异议,律师主攻量刑,围绕"从犯+自首+认罪认罚+退赃"搭建从宽阵型。
法院认定从犯、自首、立功、认罪认罚并退赃,依法减轻,采纳量刑建议,终判三年,罚金四万;"劝说同案人投案"被认定立功,是减轻法定情节,也是本案成功主张的从宽点。一、被告人严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自2024年8月12日起至2027年8月11日止;罚金已缴纳。)二、对被告人严某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由扣押单位依法发还被害人。■卖课、引流话术类公司若靠虚构事实拉人交钱,可能构成诈骗共犯——入职前看清业务实质。2. 从犯、自首、立功,是诈骗案最实在的从宽情节。■规劝、带领同案人投案可构成立功,是减轻处罚的重要砝码。■严某某退清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是法院从宽的考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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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参与诈骗金额460万余元,违法所得11.8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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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玉靖律师将"劝说同案人投案"主张认定为立功;立功与从犯、自首、退赃共同构成减轻处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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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整理,已作脱敏处理。个案情况各不相同,文中内容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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