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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骑电动车被撞却被判同等责任,对方压价想少赔?蔡红颖律师逐项核算帮当事人拿回24万赔偿

时间:2026-10-23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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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看懂这个案子 电动车与汽车相撞,交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路某某找到蔡红颖律师,律师把11项损失逐项算清、把保险与驾驶人/车主的分层赔付责任钉死,最终通过调解让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22.6万元(已扣垫付1.8万),伤者拿回主张的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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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概况
当事人路某某的家属通过电话联系咨询能否诉讼维权。我所了解后,指派蔡红颖律师承办、陈丽娜实习律师协办。
2024年6月,路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在某市某路口左转时,与刘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碰撞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因赔偿谈不拢,她将驾驶人刘某某、车主刘某某及某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一并起诉,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11项共计22.6万元,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
本案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结案,保险公司于约定期限内赔付案外第三人路某22.6万元(已扣除其此前垫付的1.8万元),各方一次性了结、再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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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争议焦点

争议焦点
原告主张
被告主张
调解认定
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车方及保险公司应全额赔偿其各项损失
保险公司等应在各自责任与限额内赔付
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22.6万;驾驶人、车主另担诉讼费2000元

11项损失22.6万是否成立
医疗、误工、护理、残疾赔偿金等11项合计22.6万
调解中核对票据与鉴定
经核对确认各项损失合计22.6万(已扣垫付1.8万)

诉讼费如何承担
由被告承担
—
受理费减半2345元,路某某负担345元,刘某某等负担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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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蔡红颖律师的代理策略和办案过程
① 把11项损失逐项算清、钉死金额。 蔡红颖律师整理事故认定书、病历、伤残鉴定、收入及被扶养人证明等,把11项损失逐一量化,形成合计22.6万元的清晰账本,每项都有据可查。
② 分层锁定赔付主体,确保赔偿落袋。 律师区分三类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与商业险限额内优先赔付,驾驶人、车主对不足部分承担相应责任,把“谁出钱、出多少”提前排布清楚,避免执行落空。
③ 抓住电动车方的相对弱势与伤残后果。 面对“同等责任”可能压低赔付比例,律师结合路某某构成伤残的实际后果与对方投保充足的情况,在调解中据理争取,推动按主张全额核算。
④ 以调解促成22.6万一次性了结。 对方保险覆盖充足,律师推动调解一次性解决,让保险公司约定期限内付清22.6万,并约定逾期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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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解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自愿达成协议:
●某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于2026年6月20日前赔偿路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 22.6万元(已扣垫付1.8万元);
●若逾期未足额支付,路某某有权就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各方就案涉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争议,路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45元,由路某某负担345元,刘某某等负担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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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普法提示
1. 同等责任不等于“只赔一半”。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电动车)发生事故,责任比例并非简单对半,电动车方常因弱势地位获得更高赔偿比例。
●伤残鉴定等级直接决定残疾赔偿金等大额项目,务必及时规范鉴定。
2. 起诉时把“车、人、险”一并告。
●发生交通事故,可同时列驾驶人、车主、保险公司为被告,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优先赔,不足部分再由责任人补足。
●留存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收入与护理证明、鉴定报告,是索赔的基础。
3. 调解也能拿到“全额”,且省时省力。
●对方投保充足的,调解一次性了结往往比判决更快拿到钱,还能约定逾期强制执行的保障。
●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法律效力,对方不履行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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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信息卡
●承办律师:蔡红颖(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参与律师:陈丽娜(实习律师,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案件类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结案)
●办理结果:调解获赔 22.6 万元(已扣除垫付1.8万)
●关键词:同等责任、电动车事故、伤残赔偿、保险赔付、调解一次性了结
免责声明
本文系基于真实裁判文书的普法改写,当事人姓名、住址、车牌、案号等信息均已脱敏,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不同,如遇类似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整理,已作脱敏处理。个案情况各不相同,文中内容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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