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15538291001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官网
 
首页 > 诉讼案例 > 【案例】为周转资金听信"低价购车再融资" 话术,结果车被质押,9.1万融资款未到账?周培冲律师凭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拿回9.1万和利息

【案例】为周转资金听信"低价购车再融资" 话术,结果车被质押,9.1万融资款未到账?周培冲律师凭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拿回9.1万和利息

时间:2026-10-28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免费法律咨询-郑州律师咨询-郑州律师在线咨询

一句话看懂这个案子:为了周转资金,当事人按中介安排买二手车再办融资租赁,车被开走质押、9.1万融资款也没进自己账户,月供却照还。周培冲律师用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锁定对方的付款承诺,法院判令中介返还91000元并支付利息。

5a568f74-248d-4613-b86c-49f3ae8b60ac.png
01案件概况
 
当事人邢某某通过电话咨询联系到我所,说明了自己遇到的情况。我所了解后,指派周培冲律师承办此案,杨光实习律师参与办理。
2024年3月,邢某某之子因急需周转资金,在网上联系到自称能"低价购车再融资"的马某某。按其安排,邢某某以自己名义购入一辆二手车,同日与某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该车融资91000元分36期偿还;融资款先由某汽车服务公司代收,再按授权转付至薛某某账户。
手续办完后,马某某以办理解除抵押为由将车开走质押,质押款也归其所有。91000元始终没到账,租金却按月催收。更棘手的是三方互相推:代收公司称已按授权放款、薛某某称已转给车商、马某某不到庭。钱该问谁要?
05cc2acc-9374-44d4-af5f-75c8ff2d66bb.png
02争议焦点
 

争议焦点
原告主张
被告主张
法院认定
融资款该由谁付
马某某承诺款项会到账,应支付91000元
代收公司称已按授权放款;薛某某称已转付车商;马某某未到庭
马某某支付91000元予以支持

利息按什么标准
按月利率1.499%自2024年3月24日起算
未提出抗辩
原告未付首付款、对车辆未享完全所有权,自身有过错,酌定按一年期LPR自4月30日起算

56b44392-000a-4994-8029-cc2f94002648.png
03周培冲律师的代理策略与办案过程
 
① 从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里挖出"付款承诺"。 本案难点:融资款没进账户,也无书面协议约定马某某付款。周培冲律师把突破口放在电子证据上——微信里马某某主动发来"应该到账过了""确定能到账";通话录音里面对"车没见、钱没见,每月还月供"的质问,对方回应"肯定不能叫你啥也见不着"。这些话证明双方确有由马某某付款的约定,成为定责关键。
② 用车辆去向证明马某某才是实际获利者。 律师提交车辆定位截图、违法提示短信、转账明细等,证明车办完手续当天即被马某某开走质押,质押款亦归其所有,原告从未占有使用。
③ 把"钱车两空"的完整链条讲清楚。 律师没有孤立地讲某一笔款,而是把"低价购车—办融资—车被开走质押—款项未到账—月供照还"整条链路呈现给法院。
64eccffe-3683-4482-92a6-aa8f8da3d646.png
04判决结果
 
一、马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邢某某支付91000元及利息(利息以91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4月3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91000元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邢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45.51元,由邢某某负担133.51元,由马某某负担2112元。
1cbd3779-d3ea-4463-ac8b-47d926351c65.png
05普法提示
 
1. "以车融资"的套路,风险极高。 名为买车、实为套现,中间环节一出事就落入"车被开走、钱没到账、月供照还"的困境;租金偿还义务独立存在,不能以此对抗出租人催款。
2. 签字前务必看清授权委托文件。 授权第三方代收款项,钱按授权打给他人即视为义务履行完毕。本案当事人签了大量文件却未细看,事后主张难以成立。涉及款项去向的条款,逐条看清再落笔。
3. 微信记录与通话录音是关键证据。 本案锁定对方责任靠的正是"确定能到账"的承诺和录音中的自认。原始载体要完整保存,不要只截几张图,也不要剪辑录音。
d9d7d97c-5654-49f4-b4b2-513bbc211813.png
案例信息卡
 

项目
内容
案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承办律师
周培冲(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参与律师
杨光(实习律师)

涉案金额
融资款91000元

最终结果
判令中介支付91000元及利息(按一年期LPR自2024年4月30日起算),诉讼费绝大部分由其负担

核心要点
以车融资被中介占有款项,凭微信聊天记录与通话录音锁定付款承诺获支持

免责声明
 
本文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整理,已作脱敏处理,仅作普法宣传使用,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不同,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56E676EF37175C6B701ED4590926C81E.jpg

电话:15936259912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5楼

官网: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河南律师网
河南请律师多少钱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9号楼(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西南角)新蒲大厦5楼 501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15538291001
服务监督电话:15538291001

河南哪家律师好

1163532443@qq.com

河南律师事务所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拥有最终解释权   备案号:豫ICP备12026249号-9  豫公网安备41010702003417号
友情链接: 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人民检察院   河南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政协   中国司法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