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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丈夫婚内给第三者转账458笔,还代付房贷车贷,对方竟称是“工资和公司往来”。崔世杰律师逐笔对账戳穿谎言,成功追回169万余元

时间:2026-11-06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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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看懂这个案子 妻子发现丈夫婚内给第三者转了458笔微信——连"52""1314"这样的特殊金额都在内,还有代付的房款车款。第三者抗辩"我是他雇的司机,这是工资""那是公司往来"。崔世杰律师逐笔对账后,法院确认赠与无效,判第三者全额返还16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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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概况
当事人周XX在网上查询相关法律问题时了解到我所,随后联系咨询,说明了丈夫婚内向外转款的情况。我所了解情况后,指派崔世杰律师(实习律师张亚鹏参与)承办此案。
周XX与吴XX于2016年5月登记结婚。2024年5月,周XX偶然发现丈夫与郑XX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吴XX婚内多次私自向郑XX转款。周XX起诉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郑XX返还赠与款项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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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争议焦点
 

争议焦点
我方主张
被告(郑XX)主张
法院认定
一、是赠与,还是"劳务报酬+公司往来"
吴XX婚内擅自赠与夫妻共同财产、有悖公序良俗,赠与无效,应全额返还
受吴XX雇佣担任司机、约定月薪 2 万元,转款大部分是劳务报酬;还参与某建筑劳务公司的工程并垫付资金
不正当关系期间吴XX多次转账、郑XX接受,构成赠与合同关系;婚内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有悖公序良俗,赠与无效

二、向"其父账户"转的款算谁的
该账户一直由郑XX本人使用,转款属吴XX对郑XX的赠与,应计入返还范围
其父的微信一直由本人在使用
吴XX向郑XX父亲微信转账 458 笔共 121 万余元,全部计入返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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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崔世杰律师的代理策略与办案过程
① 逐笔对账,把流水做成台账。 458笔微信转账、10笔直转、代付房款车款,笔笔有凭证对应——账目清楚是确认返还数额的基础,也是庭审攻防的主战场。
② 用特殊金额坐实关系性质。 转账中多笔"52""1314",与"司机工资"明显不符,劳务报酬抗辩站不住。
③ 锁定"共同财产不可分割整体"的法理。 婚内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原告有权要求返还全部赠与款项——而非只返还一半。
④ 反向转账如实核对。 对方及其关联账户转回的款项逐笔认可、同意扣减,既客观中立,也换来法院对全盘账目的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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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吴XX通过微信向郑XX及其父账户支付1,270,412元、代付房款车款1,043,123元,共计2,313,535元;郑XX方回转共计615,330.95元,差额1,698,204.05元应向周XX偿还。吴XX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
法院判决如下:
一、确认被告吴XX对被告郑XX的赠与行为无效;
二、被告郑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周XX1,698,204.05元(该款项为周XX与吴XX的夫妻共同财产);
三、驳回原告周XX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周XX负担3,441元、郑XX负担19,359元;保全费5,000元,由周XX负担755元、郑XX负担4,2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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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已脱敏)
五、法律规定应用
本案争议集中在"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的效力与返还范围"上,崔世杰律师的上述主张被法院采纳,判决书援引法条如下:
律师意见(一):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八条亦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律师意见(二):赠与无效,第三者应全额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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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普法提示
1. 婚内给第三者的转账,配偶可以全额要回。 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一方擅自赠与既未经配偶同意又有悖公序良俗,赠与无效——返还的是全部,不是一半。
2. "工资""公司往来"抗辩要拿证据说话。 主张款项属于劳务报酬或正常往来的一方,须举证证明用途与指示关系;只有支出记录、说不清为谁支出,法院不采信。
3. 特殊金额的转账记录,是最直白的证据。 "52""1314"与借贷、报酬的交易习惯明显不符。固定转账凭证时不要删聊天记录,家人名义的关联账户也在核查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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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信息卡

项目
内容
案由
赠与合同纠纷

承办律师
崔世杰(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参与律师
张亚鹏(实习律师)

涉案金额
丈夫婚内向第三者微信转账458笔+代付房款车款,共计231万余元

办案周期
2024 年 11 月 6 日立案,2025 年 4 月 30 日判决

最终结果
确认赠与行为无效,第三者返还 1,698,204.05 元

核心要点
逐笔对账锁定458笔转账,用"52""1314"特殊金额击穿劳务报酬抗辩,返还全部而非一半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整理,已作脱敏处理。个案情况各不相同,文中内容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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