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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刑事律师: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有什么区别?

时间:2018-12-21发布人:郑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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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6日网曝广州十三行网红许静雇黑社会杀人。起因为怀疑21岁员工偷货物,于是找人将其拖到阳台,殴打一个小时后推下楼,导致其当场死亡。


2018年12月17日下午,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被告人谢方伟在长青地下商业街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谢方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关于“故意杀人”案件,屡见不鲜。然而你真的了解什么是故意杀人么?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相关知识,供大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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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延伸阅读:故意杀人罪构成条件


构成该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另外,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实践中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最容易成为争议的焦点,如何区分二者尤为关键。

  

故意伤害罪:

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杀人:

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两者的区别主要是犯罪动机目的不同:


故意杀人罪主要是以剥夺他人生命为动机,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以伤害他人身体为动机


认定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不仅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更要结合犯罪过程的客观反映,根据具体的情形、手段和结果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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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刑事犯罪,你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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