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重庆万州区长江二桥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公交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冲破护栏掉入长江。目前,救援行动仍在进行中。
现场播报
事发后,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部分网友将矛头指向坠江事故中的女司机,称其因不遵守交通规则逆行导致公交车坠江,十余名乘客惨遭不幸。一瞬间女司机背负了所有的骂名甚至诅咒,然而当一众“正义感”十足的网友卖力伸张正义的时候,现场还原视频及目击者证言双双打脸。
现场还原视频发布不久,不少网友为坠江事故中的女司机抱不平,明明是公交车司机的错,凭什么女司机无端被指责?
网友热评
值得庆幸的是女司机安然无恙,对于公交司机与十余名乘客,我们只能祈祷着“平安”。但是有一个疑问,假如在交通事故中存在逆行行为,那么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赔偿吗?
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律师说法
机动车在驾驶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如果发生车祸的,自己购买了保险的话,保险公司查明事实后,属于赔偿范围的,应该予以赔付。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因此,机动车逆行发生车祸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不赔偿的情形
注意!以下情形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上述原因接受医疗、诊疗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雇员自伤、自杀、打架、斗殴、犯罪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三)被保险人的雇员因非职业原因而受酒精或药剂的影响所导致的伤残或死亡;
(四)被保险人的雇员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的伤残或死亡;
(五)被保险人直接或指使他人对其雇员故意实施的骚扰、伤害、性侵犯,而直接或间接造成其雇员的伤残、死亡;
(六)任何性质的精神损害赔偿、罚款、罚金;
(七)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所雇佣雇员的责任;
(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所发生的被保险人雇员的伤残或死亡;
(九)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之外的医药费用;
(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颁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之外的医药费用;
(十一)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十二)住宿费用、陪护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生活护理费、丧葬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抚养费;
(十三)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被保险人雇员的伤残、死亡或疾病;
(十四)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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