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09日17时,炊某驾驶非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炊某受伤,两车受损。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段某负主要责任,炊某负次要责任。
案件要点
炊某出院后,律师和保险公司沟通调解,最终调解金额在85000元左右,为了更好的维护炊某的合法权益,焦点在于是接受调解还是走诉讼流程。
办案过程及判决结果
光法律师经过多方调查以及和炊某详细沟通,提出:虽然接受调解可以早一点拿到赔偿款,但是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另外调解方案中误工期限、护理期限比较短,建议走诉讼流程。
律师和炊某沟通过后,针对炊某的情况,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和鉴定申请,同时也对炊某的误工期、护理期以及二次手术费申请了鉴定。
经过鉴定:炊某因此次交通事故构成一处十级伤残,误工期限180天、护理天数90天、后续治疗费1万,均比调解时的误工期限90天,护理天数60天、后续治疗费8000元要高,另外保险公司调解时坚持要扣除10%的非医保用药也未扣除,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炊某近16万元。
虽然拿到赔偿款的时间晚了几个月,但是更好了保障了炊某的权益,炊某也为光法律师送来了锦旗。
律师提醒
接受保险公司的调解固然可以早拿到赔偿款,但同时也可能会损失自己部分的合法权益,建议遇到类似情况咨询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忙处理,专业的事要交给专业的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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